〔自由時報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
本月7日中和分局員警對拒絕臨檢少年暴力踹頭事件至今已過20多天,民團質疑政府想要輕輕放過,並未徹底檢討,應從政策面阻止類似事件再發生;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表示,看到踹頭影片6年前「324行政院事件」不舒服的回憶全都湧上來,踹頭案非單一事件,令人懷疑警察的養成教育出了什麼問題,應在警察教育進行改革,並讓外部成員參與。
台灣人權促進會今在立院舉行「政府輕放中和警察踹頭事件,就是鼓勵國家暴力成為日常」記者會,秘書長施逸翔表示,踹頭案警方已內部懲處,案件也已被移送地檢署,開記者會的目的在探討警察去執勤過程中,常會發生違反法治國原則精神的比例原則、造成違反人權,雖然民眾拒絕臨檢,但我們認為當事人被制伏的情況下,就不應該有踹頭的行為。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詹永華強調,中和踹頭案警方不會護短、包庇「現在不可能這麼做」,而中和踹頭案警方完整的調查報告已送交警政署,若民眾有需要可以向警政署申請查閱。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說,「警察職權行使法」最基本的就是比例原則,就是不能用「大砲打麻雀」;,而從324的警察暴力、越南失聯移工被員警開9槍身亡,到這次的中和踹頭案,都在在顯示國家暴力、警察暴力不受控制的現況,他引用中世紀神學家聖奧古斯丁(Saint Augustine)「如果一個國家沒有正當性的話,有如是一個強盜集團」。
邱顯智說,造成此類事情層出不全的原因在於人力不足的超高警民比、教育訓練不足的基層員警、績效評比競賽3項結構因素,未來透過質詢與預算審查等方式,持續監督此問題。
洪申翰說,看到踹頭影片就想起自己在「324行政院事件」的經歷,當時被警方從膝蓋後側踹,要讓他跪下,與這次踹頭事件的共通性就是警方執法不只是毆打,還要羞辱、將人的尊嚴踩到地上,讓人感到恐懼害怕。
洪申翰說,依照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決議,內政部應成立「警察教育訓練委員會」及「警察專案與績效管理委員會」,警方應要落實當年決議,並且讓外部專家加入,以及過去被警方羞辱過的人參與,才有辦法讓警界真正了解為什麼需要改變,有互相理解的過程,才能知道為什麼要改變。
警政署教育組副組長蘇振龍指出,警政署對員警嚴正執法都支持,但是希望在執法過程中依法行政,不要超過比例原則,而在現職員警養成、警校養成,包括人權、法治課程內容隨時都在做滾動式修正,而「課程諮詢委員會」組成的18人委員,有來自心理學、社會科學等領域的12位代表。他表示,針對發生執法過當的案件,都會製作案例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