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邀請環保署業務報告。(林良齊攝)

台南學甲爐碴案引發社會關注事業廢棄物棄置問題,對此,立委洪申翰發現近年來事業廢棄物產生量未有明顯增加,但儲存量不斷增加,代表去化管道不足,要求廢清法應在46條修正包括「禁埋爐渣條款」、「違法再利用行為入刑罰」,並提高罰鍰額度。

據資料顯示,事業廢棄貯存量從2014年的256萬噸,增加至去年的613萬噸,其中以無機性汙泥最多、燃煤底灰次之、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及電弧爐煉鋼爐還原碴再次之。

洪申翰說,儲存量越大就越容易爆發棄置廢棄物爭議,要求環保署應盤點事業廢棄物處理量能,並在一個月內提出補足計畫,他也提及,目前廢清法46條汙染物要致汙染土地才有刑事裁罰、再利用行為也未入刑罰,再加上業者不法利益與罰鍰不符比例。

洪申翰建議修正,應在廢清法中納入「禁埋爐渣條款」、違法再利用行為入刑罰,並提高罰鍰額度。

環保署署長張子敬則說,是否所有的汙染行為都要科以刑責,絕對同意要制裁他們,但應討論如何設計可以達到目的。(中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