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爐碴埋農地! 綠委建議修廢清法 提高罰緩、入刑罰
刊載者:洪申翰委員
刊載日期:2020/10/08
環保署署長張子敬今到立院衛環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質詢時指出,特定事業廢棄物現行處理量能與裁罰手段不足,他已提出廢棄物清理法的修法草案版本,將禁止爐碴掩埋土地入刑罰,並提高相關罰鍰額度。對此,張子敬說,同意應該制裁汙染行為,但是否要入刑責則需再研議,該修的相關法條也可一併討論。
洪申翰表示,近來接連發生台南學甲爐碴案、屏東枋寮鍇霖廢棄物案,及高雄旗山轉爐石案,事業廢棄物去化和管理裁罰確實存在制度性的漏洞,這也才是爭議的源頭。
洪申翰指出,事業廢棄物處理量能不足,事廢貯存量年年攀升,從2015年的256萬噸貯存量,倍增到2019年的613萬噸,去年的貯存噸數甚至是五年前的3倍之多,直指事業廢棄物去化處理量能不足與管道受阻。
洪申翰認為,目前掩埋爐碴在農地中,必須「致汙染土地」才得以刑事裁罰,但佔8成的再利用行為違法行為卻只用行政罰處理,未入刑罰,且不當業者所得不法利益與罰鍰不符比例,都是法規與制度中的大漏洞。
為此,他進一步提出修法草案版本,在廢清法增列「禁埋爐碴條款」、再利用行為違反入刑罰,並提高罰鍰金額。張子敬則承諾將盤點完修法方向後,與委員進行討論。
至於特定事業廢棄物處理量能不足的問題,張子敬表示,環保署除正著手處理外,也會在1個月內提出規畫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