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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法治總體檢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1/10/01
*因昨日下午即趕赴蘇花改開放重機行程,無暇立即整理昨(9.30)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之「防疫措施法制爭議」公聽會,現在PO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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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開「行政命令、一般處分之法定程式及法制監督機制-防疫措施法制爭議」公聽會。各種防疫措施深入人民生活,但措施發布又讓人民混亂痛苦,大家每天膽戰心驚收看下午2點指揮中心記者會、蒐集各種圖卡,害怕政府有新的要求。因此我安排這個議程,對防疫法制進行總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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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公聽會,朝野立委均對防疫措施不夠明確表達不滿。三黨在野立委(葉毓蘭、蔡璧如、邱顯智),均對新聞稿就可以發布拘束全國人民的要求,提出質疑。若干防疫措施,指揮中心發布新聞後,並沒有相關機關正式引用法條公告。例如:去年2月底政府執意用私下溝通,要求顏清標董事長停辦遶境活動;去年4月9日指揮中心只用新聞稿,沒有其他法定公告,就禁止酒店舞廳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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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學者也針對防疫法制提出建言。銘傳大學紀俊臣教授建議,特別條例第7條要修法,政府要先制定法規命令,才能據以發布處置及措施;東吳大學董保城副校長批評,疫情防治及紓困放在同一個法典,在其他民主國家很罕見;臺灣大學林明鏘教授也建議修改特別條例,防疫處置應變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