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主管機關負起責任,建構真正的社會安全網─1101014司法法制委員會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1/10/15
昨天我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開「從屏東挖眼案看社會安全網破洞」公聽會,邀請專家、學者表達意見,讓司法院、法務部、衛福部聽聽各界的意見,大家能儘快凝聚共識,在各個面向取得一個平衡點,給民眾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一條安全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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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長期關注性侵害加害人強制治療處分,也知道尋找性罪犯治療場域有一定的難度,同樣的問題,也產生在司法精神病房的設立上,也導致現在精障犯案者的安置處分,充滿了許多問題。司法院、法務部、衛福部這些機關長期的怠惰,而處於第一線處理的警察,在沒有人力、沒有經費的情形下,但卻要肩負許許多多的責任,社安網破了洞,第一位受到指責、檢討的永遠是警方,請問,#這些主責機關到底做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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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精障犯案者採用「緊急監護治療」或者「暫時安置處分」,這些都不是民眾在乎的,在乎的重點在於 #不能放任精障犯案者在外面趴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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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公聽會有法學界學者,也有第一線的醫界人員參加,提了很多精闢的看法,也點出很多實務的問題,希望司法院、法務部、衛福部能針對學者的建議,加以省思、檢討,不要再流於法學的思辯,趕快補起社安網這個破洞,不要再辜負民眾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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