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酒駕,震怒無法解決問題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1/12/27
昨晚發生在高雄的不幸車禍,讓國人再再再度地對酒駕感到憤怒,事發地高雄的陳市長又「震怒」,並由交通局提出了修法方向,什麼比照殺人罪、沒收車輛、連坐處罰等等的要求希望交通部立即修法....
-
提醒各位,今年五月暐瀚媽媽慘遭酒駕撞死的案件發生時,本黨的 江啟臣委員也有提案,要求加重至初犯最高七年、致人於死最高死刑、沒收車輛等等訴求。
-
猜猜怎麼著?當時在院會時反對票佔多數,提案不通過,各位知道是哪個黨的委員投下了反對票嗎?
-
其邁市長,想推動修法立意良善,但是 #請先說服貴黨的委員重視酒駕造成的嚴重問題!
-
關於酒醉駕車的相關提案,我除了連署與共提其他委員的提案之外,我也分別提出兩案酒駕處罰修法版本,希望朝野都可以共同來推動酒駕的修法作業。
一是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提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