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法制局公然為虎作倀,還辯稱一切合法!?─1101227司法委員會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1/12/27
「職權中立」、「議事中立」是整體國會改革都需要思考之處。如果公務人員無法落實議事的中立,將會是嚴重危害我國民主之發展。尤其上週民進黨一度要創下我國憲政史上的惡例,將中央政府總預算從委員會抽出,直接逕付二讀,這對我國憲政體制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甚至讓前副總統呂秀蓮直批這是 #獨裁者 的行為,但過程中我們卻看到立法院的公務人員明顯違反了行政中立與議事中立,為虎作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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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本院審查慣例,只要是未過復議期的法案,各委員會都不會趕著審議,就算有召委想排,各委員會幕僚也會極力勸練等復議期過後,結果這次議事處第一時間就函各委員會,法制局還函各委員會說預算不能審議了。復議期沒有通過,「各委員會不能審」的說法在本院法規來說已經不正確,但這事情又跟法制局有甚麼關係?最後民進黨也抵抗不了國人的譴責與壓力,自行復議掉了,而這段期間因為議事處與法制局干擾,而延宕的預算審議,又算誰造成的損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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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局還對外主張,預算案抽出二讀合法但從來沒有過。怎麼會合法?就算「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8條有抽出逕付二讀的規定,但「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程序」第3條明定各委員會分別審查,審查程序也是院會通過的法規,違反院會通過法規,法制局怎麼可以說合法?請問這是 #行政不中立,還是 #專業職能欠缺?院會通過的程序,居然可以不用遵守嗎?這樣對外公然放話誤導國人,難道國人不需要重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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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每日議事龐雜,如果議事人員想要從中動手腳,也防不慎防,極有可能會破壞立法院委員會的正常運作,甚至修改委員提案,竄改或變造文字。吳怡玎委員指出自己的提案被改,而這事情還不是只有發生一次,這些都顯示了「職權中立」、「議事中立」的必要性,國會改革還有很長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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