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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惟都已遭罷免解職,還可以擔任會長開生日趴!?─1101227司法委員會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1/12/28
立法院作為國會殿堂,也是中華民國的一級機關,安全方面絕對不能馬虎,但是近幾個月,因陳柏惟前委員引發的諸多問題,讓我不免擔心起院區的維安狀況。
本院有規定委員離職後的十日內就應搬離自己的辦公室,而自陳柏惟罷免案通過後,陳柏惟便不再具有立法委員的資格,可是近期卻有新聞踢爆,在陳前委員遭解職的一個多月後,辦公室依然有助理進駐運作,甚至開起了歡樂無比的生日趴,這是何等的疏失!
我並不是反對委員及助理們在辦公室舉行相關的慶祝活動,事實上我自己也常收到並分享助理、委員們的生日蛋糕及禮物等,但在陳委員離職一個多月後,照理說陳辦的助理們以及委員本人都不再有任意進出研究會館的資格,更遑論開趴作樂!?立法院門禁森嚴,來賓進出都需要登記管理,各會館都有保六同仁駐守,但對陳辦卻如此縱容,今天只是關起門來開生日趴,萬一將來有心人士利用類似漏洞,在本已不能使用的空間從事不法行事,豈不是有損國家門面?
質詢中我不只舉了慶生趴這個例子,就在罷免案通過的隔日,陳前委員就擔任了甫創立的「立法院電子競技促進會」的會長,明明是已經確定解職的委員,卻能擔任本院次級機關的會長,不免讓人聯想起洪慈庸顧問,在敗選後依然能司職院內的重要職務。莫非真的是選對邊站,今後仕途都不愁吃穿了?
立法院需重視維安問題,並要懂得避嫌,不要讓人覺得連最高民意殿堂,都變成執政黨專用的酬庸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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