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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一百八十五之三酒駕修法送出委員會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2/01/21
國人重視的刑法一百八十五之三的酒駕修法,在本次臨時會中經過多次審議後,終於提出最後的修正版本,並完成審查送出委員會。許多委員共同爭取之改善措施,包含 #酒駕共犯的究責(勸酒、共乘者),#犯罪工具的沒收、以及 #落實提升訴追效力#防治配套,也以 #通過五個附帶決議中一併要求
這次修法有做到初犯加重,刑期從二年上升至三年,併科的罰金也從二十萬元提升至三十萬元。其次是致人於死者也新增得併科兩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也新增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加重再犯者之嚇阻,除比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將再犯年限從五年上升至十年外,同樣對於致人於死者也新增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也新增得併科兩百萬元以下罰金,這些的修正也是為了 #對於財力雄厚的酒駕犯增加嚇阻力
有關相關配套部分,我也認同「#法貴執行」,如何能解決第一線警察執法的需要才是改善問題的根本,因此在參考日本的法制以及 #警察大學蔡中志教授、 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及台灣交通安全協會 等民間團體意見後,提出社會連帶責任議題,並納入附帶決議之中,要求行政機關應將參酌日本防制酒駕經驗,#在偵查過程中加強對於酒駕之教唆與幫助犯等詳加調查,並如法務部所承諾,將對於酒駕事件之正犯或構成教唆、幫助者,#依法嚴辦,並 #依法強化向法院申請沒收犯罪工具,以杜絕任何僥倖,並且要讓國人知道這樣的行為可能違法。最後在完善配套方面,也請交通部應會同法務部、衛生福利部等相關部會,#積極研議並推動有效之酒駕社會連帶防制措施,以 #保障國人生命安全
酒駕防制是國人的共同期盼,因此,除了刑法要如何完善酒駕戒治措施外,法務部承諾的相關配套是否落實,也是重中之重。在這次我們將酒駕修法列入臨時會的議程後,我就在第一時間排審,法務部與警政署在以實際行動加強這段時間的酒駕執法,各地地檢署目前裁定不准易科罰金的酒駕者已經有170位,應已見警示效果。後續我也會繼續監督相關問題的改善。最後,我要感謝協助本次修法,提供寶貴意見的警察大學蔡中志教授、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及各位關心交通安全的朋友們,也感謝各部會的配合作業,終於能在臨時會下周的院會中完成三讀,#讓國人安心度春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