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檢制度出問題?營業用車輛肇事也應檢討車主!─1110321交通委員會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2/03/21
台88線快速道路萬丹路段17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62歲女老師遭到對向飛來的4.9公斤鐵片砸破車窗當場身亡,經過警方比對2000輛來往車輛,查獲掉落鐵片曳引車的車主及輾壓過鐵片的貨車駕駛,分別都以過失致死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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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警政署統計,110年發生汽車機件零件脫落、掉落就導致發生車禍38件,交通部有沒有檢討為什麼會發生這種憾事?掉落零件的曳引車在110年12月24日才通過定期檢驗,不到三個月就發生重要零件脫落,定期車輛檢驗是不是只流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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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行駛中,貨物掉落或者是輪胎脫落致人車禍傷亡,法院大都以過失致死罪或過失傷害判刑,最後可能以徒刑易科罰金或緩刑結案。但是不管是輪胎脫落、貨物掉落,甚至是車輛零件老舊等等問題,都是汽車所有人落實保養及駕駛人事前檢查,可以注意、掌控、維修,不能因為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的輕忽,而造成嚴重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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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開車前應確實檢查各項機件是否正常,我也接到受僱的大貨車、大客車職業駕駛朋友的陳情,公司的營業車輛老舊,車主為了省錢,機件零件該換不換、也不按時保養車輛,一旦發生事故就推給司機,交通部及警政署應該重視這個問題,才能確實維護民眾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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