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22院會臨時提案-程序簡化 勿縱酒駕 酒癮戒治 多元防制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2/03/23
憲法法庭憲判字第1號判決,酒駕肇事拒測,警察強制抽血程序應報請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書。依此判決,除增加相關證資蒐集程序,延長案件審核時間,造成肇事者酒精濃度下降,加重滅失證據的可能性。應參考「酒精消退率」研議採回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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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減少國人酒精依賴成癮、酒駕再犯,衛福部及矯正機關應加強防制酒精成癮及酒癮戒治措施、處遇,以多元、個別化實施防制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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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應針對本號判決,儘速研提修法及相關配套措施,以嚇阻酒駕,落實酒駕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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