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侵害新聞專業自主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2/03/30
今天交通委員會舉辦公聽會,探討NCC審照制度能否維護新聞專業自主。我舉鏡電視聘請公評人,輒遭外界質疑是門神為例;並指出NCC多次遭行政法院指證,若NCC總仗諸多律師費經費與法務人員比仗,上訴到底,不願誠心接受監督,審照制度變成吞食新聞自主的怪獸,也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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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電視執照通過後,#仍多次變更負責人。近來曾任公視董事、有線電視審議委員會的傳播學者翁秀琪,擔任公評人,熟悉NCC運作及政策。但若對照電視誇下海口,#還沒開張就可以拿下11.7億政府標案,難怪外界憂慮鏡電視是否 #請熟悉政府部門者擔任門神?還是【制】沒有辦法的人,【渡】有辦法的人,有關係的人就沒關係,為關係了得的鏡電視大開後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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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曾經被行政法院撤銷「市長合體、鳳凰展翅」新聞的罰單,理由是內部諮詢會議與NCC大會意見的不同,但行政程序沒有妥善處理。我過去質詢時,陳耀祥主委說是法官搞錯了NCC內部運作。結果,近來中天兩則霸凌相關新聞、TVBS戲劇中盧秀燕市長行銷花博 ,#行政法院陸續以諮詢會議為因素撤銷,這也是法官搞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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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我曾提醒陳主委,NCC利用審照權力,把電視頻道從第1臺排到第200臺(「定頻」),過去石世豪前主委主張是違法的。就在去年底,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凱擘MSO(多系統經營者)勝訴,#否定NCC定頻權力。足見NCC #不斷違法、#不斷規避司法監督、#不斷侵害新聞專業自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