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一件裁定各自表述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2/04/13
這兩天統派張安樂新聞充斥,突然出現臺南地院徐安傑法官,逆風挺統派的言論自由,主張臺灣不能只有一種聲音,令人為臺灣還有法官堅守司法正義的良心大感振奮。
去年二月臺灣人民共產黨主席林德旺等三人,前往臺南烏山頭水庫,將印有五星旗圖案的紅色口罩,戴在八田與一的銅像上,還發表「日本人滾回去」等言論,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法院裁定,日前徐法官做出免罰的裁定,並以「我們都是烏克蘭人」(民進黨副祕書長林飛帆曾經提到)的言論為例,認為這幾位民眾的挺中言論,同為個人言論自由的展現,應屬「象徵性言論」,並且係行使憲法賦予表意之基本權利,而且沒有造成明顯而立即的危險,裁定免罰。
--
網路社群媒體發達,民眾常針對特定議題發表言論,只要涉及兩岸問題,常常激發出民眾犀利、謾罵的留言,挑撥情緒與激化族群衝突對立的程度,只有過之而無不及,我想這篇裁定一公開,應該又有許多不支持的民眾會謾罵「恐龍法官」、「法官無腦」、「法官不適任,應該汰除」或者「滾回中國」等等,甚至特定媒體又會開始帶風向,怎不見針對毀損蔣公銅像之人,大發譴責之詞?
--
大法官解釋第509號提到,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中華民國可貴之處就是一個自由民主法治的國家,民眾享有充分的言論自由及表意自由,只要不影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都享有憲法充分的保障。
「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臺灣之異於對岸,最大的不同,在於我們容許多元的價值與不同的聲音。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