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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21天的大火燒出來的消防破口─1110411內政委員會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2/04/13
桃園市美福倉儲3月10日發生火災,緊接著3月14日家樂福物流中心也發生大火。美福倉儲火災歷時21天,創下國內火場救火之最長時間紀錄,更嚴重影響週邊民眾生活安全與健康。美福倉儲及家樂福物流的建築消防、建管都符合建築及消防法規,大火一燒可以持續21天,人民生命財產保障在哪裡?
消防救災的兩大重點是第一是強化建築物本身的自我防災能力,第二是救災能力。在防災方面劃設適當的防火區及自動撒水設備,以強化自動滅火能力、限縮成災範圍,美福倉儲有區劃為何能延燒21天?是不是無效區劃?又為何撒水設備無法有效作動?
現有1399棟合法使用倉儲中,有幾棟依法設有自動撒水設備?其中有幾棟樓地板面積超過1500m2者?是否有依建築技術規則第79-1檢討其防火區劃之設置?是否具備自動滅火、限縮成災範圍有能力?
法令規定的缺漏,應立即檢討修正,我要求應該明訂規範,不能任由地方政府自行「視必要」、「待公告分期分類實施」,尤其針對工廠倉儲、危險物品倉庫、醫療院所、長照機構更應明定實施期程並落實輔導。
建管、消防合格只是安全的最低標準,從美福這個災例,要立即檢討,國內大型工廠、倉儲、高科技廠房的消防安全標準要能與世界接軌,在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的子法「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法」上都有溯及既往、隨時檢討修正的精神,內政部要負起責任,辦理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與消防設備性能改善輔導,必要時,成立推動機構或指定委託專業技術機構辦理,也可考慮請建築師公會及消防設備師公會也都能合作共同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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