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周玉蔻的採檢特權通道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2/04/25
Omicron來勢洶洶,確診數直向上衝,民眾每天煩惱著如何保護幼童避免染疫、如何買到快篩,惶惶不可終日。上周傳出確診的媒體大老周玉蔻,今天發文,以北市萬芳醫院幫她進行二次PCR結果出爐是陰性,聲稱自己沒有染疫,也大肆抨擊「新北聯醫做我的PCR檢測時,不小心將我的檢體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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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周玉蔻的篩檢質疑,新北聯醫也提出回應: 新北檢測量最大,昆陽實驗中心抽檢多次,儀器絕對沒問題,#當初驗出陽性就是陽性,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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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全民共同防疫的當下,我想大家最不需要的就是口水與製造恐慌的言論,擁有媒體與多個政府標案的周玉蔻,已經很有名氣了,應該不需要炒作這種議題增加聲量,或如媒體猜測,#又接了什麼標案,#在滅顏之後又來殺侯?
周玉蔻的節目,防疫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和首席專家李秉穎都是常客,但是,並不能讓她因此而有與中華民國國人不同的特權。
周玉蔻為了確認她是否染疫,在臉書自承「衞生局與疾管署討論,依規定替我安排了重新採檢PCR,今天上午10:00左右,台北市萬芳醫院家醫科林英欽主任,由北市衞生局安排來到我家進行PCR採檢」
請問哪一位民眾為了確認是否染疫,需要衞生局和疾管署討論後,派一位醫院的家醫科主任親自到府採檢? 一般的確診者要重新採檢PCR,可以有專人服務的嗎?#請問這不是特權甚麼是特權?難道台北市的醫療量能如此足夠,能夠這樣一對一採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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蔻蔻姊反覆快篩都呈現陰性,如果確認了,表示身體健康,但不能排除是偽陰性或已經陰轉陽,但如果是藉此刻意製造、散布社會恐慌的言論,試圖影響雙北的防疫作為,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這是非常嚴重的罪刑,可不是一般的假消息,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就可以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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