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背書檢查總長邢泰釗同意權案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2/04/26
今天院會進行檢察總長被提名人邢泰釗的同意權,國民黨團全體不進議場投票,拒絕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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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檢察長「看顏色辦案」的爭議不斷,從新黨共諜案、向心共諜案、三中案,每件都充滿濃濃的政治味,卻沒有一件獲得法院的有罪判決,不禁令人懷疑他的眼裡只有顏色,沒有是非嗎?邢檢察長現在距離總長大位,只差一步之遙,日後也將手握全國的檢察大權,邢檢察長是所有檢察官票選第一名的檢察總長人選,未來應該和人民站在同一陣線,不可以再選擇性辦案、顏色辦案,自毀司法獨立、尊嚴,就任後也必須用行動來證明並非看顏色辦案,不會雙標,也不會淪為政黨鬥爭的工具,專門針對在野政黨進行鋪天蓋地的偵查,行使國家公權力時應該要客觀公正,今年底即將面臨大選,到時我們都將睜大眼睛注意他的表現,期待他會為全國的檢察官們擋住政治干擾,確保偵查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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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在檢察體系內的人,絕大多數都是兢兢業業、恪盡職守、認真負責的做事,也感謝為社會治安、國家秩序、民眾權益的維護與付出,而建構「有溫度的司法」,絕對不是口號而已。所以希望邢檢察長未來擔任檢察總長時,務必要求所屬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例如宜蘭縣長林姿妙數度遭搜索,又有特定媒體將搜索情節與細節曝光,讓林姿妙被未審先判,嚴重影響她的名譽。不僅對政治人物不可如此,對所有案件的當事人都不應如此,一定要謹守無罪推定的分寸,我們是法治國家,應該保護所有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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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偵辦303大停電案,邢泰釗的「留意反社會分子藉機擾亂民心」、「不排除動物是被人從外面丟進去刻意造成停電」說法,是會譁然,最近華視新聞近期的出包案件,匪夷所思,是否也應該啟動偵查,偵辦的規格應該比照興達電廠事件,華視新聞接二連三的錯誤,加上員工的爆料內容,顯示其內部管理、人力結構、風險控管等機制都已經失控,新聞媒體失控所引發的效力,恐怕不低於興達電廠事件所產生的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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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請邢檢察長不忘初衷,恪盡本份,帶領檢察官們,成為穩定國家社會的基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