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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4教育文化委員會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2/05/04
高等教育教授應該與一般軍公教的年改脫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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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質詢,「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資遣條例」第97條規定5年一次檢討年金制度,就要在112年6月到期了,教育部本來就應該加以因應。然而不論是高師大校長吳連賞、清大校長賀陳弘、央大校長周景揚、央大榮譽教授單驥都不斷呼籲高教年改的不當,而我也在111年3月17日提出相關質詢,教育部竟然只是照抄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83號解釋、公立教職員退撫條例的規定,完全沒有其餘進展。教育部聽到了嗎?對學者建言有具體的回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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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在年改中,高教老師們的退休金被打成與中小學教師一樣,用俸點、年資計算,無視高教老師們入行時,可能都已經三十好幾甚至更老,屆退時只有20餘年的年資,退休金根本不敷使用;大學教師在職時教學、研究、服務並重的工作性質,在薪資結構上也完全沒有反映,舉例而言,現在各大學碩士論文審查費,最低竟只有1000元,期刊等刊物的稿費也可能低到一個字8毛錢,與立法院公聽會一場就可以有2500元的出席費,實在相差太多,毫不尊重學術專業,對教授、對學生、對高教的品質,都不公平,我也要求教育部檢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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