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5-11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2/05/11
近期有美國空軍少將辜利因為強吻女子,遭美國軍法判決有罪;另外,駐防日本橫須賀的美國海軍第七艦隊旗艦藍嶺號(Blue Ridge)出海執行任務,到訪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等國港口,高階軍官違反禁止上岸休假命令,偷偷上岸接受廠商性招待,集體收賄與嫖妓,多位涉案軍官已在法庭審理時認罪。因為我長年從事性別暴力防治,特別關注婦女權益,所以今天上午在質詢國防部副部長王信龍上將時,提出有關國軍近年的性騷擾申訴案件,以及國防法務官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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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長期以來仍然存在性騷擾的情形,且性騷擾申訴案件有逐年增加的趨勢,108年申訴52件成立27件,109年申訴65件成立42件,110年申訴157件成立81件。王副部長表示,國軍確實還是有性騷擾的問題,但他強調,只要被發現這樣的行為,該法辦就法辦,不論官階多高都一樣,而且經過多方教育與宣導,今年到目前為止的性騷擾案件已經降低很多。我也提醒王副部長,雖然國軍各種教育課程很多,也有定期舉辦性別平等座談,宣達相關性別平權規定與案例,但要注意部隊是否都只派小兵去聽課,其他幕僚或比較高階的軍官、士官常常都沒有到課,導致授課成效不彰,或流於形式,因為會發生性騷擾事件的,不一定只有士兵之間,#也不乏有士官與軍官涉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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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1年考選部舉辦最後一次軍法官考試之後,迄今已經10年沒有舉辦了,主要是因為「軍事審判制度」平時處於凍結的狀態,既然沒有軍事審判需求,考試院、考選部當然會認為沒有舉辦的必要。然而,若發生戰爭,#卻沒有足夠的軍法官與其他軍法人力來啟動軍事審判制度,也會是很大的問題,畢竟烏俄戰爭就是血淋淋的例子,沒有人能保證哪天會不會發生,所以我認為有必要舉辦「國防法務官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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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即便沒有戰爭,平時的國軍事務本來就需要依法推動、依法行政,所以建構充足的法律專業人力,也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國軍基層單位,依法行政的能力還是偏弱,#依長官命令行事而非依照法令的情形仍所在多有,且還有許多基層單位甚至沒有法制官,因此就長遠來看,還是必須要有穩定的法律人力,才能確保國軍各級單位都有法務人力可以提供法律協助,而國防法務官考試的目的即在此,我殷切期盼未來能順利舉辦,並期許國軍各項事務的推動,都能有法務部門的參與,也呼籲軍事長官能多傾聽與尊重國防法務官或法制官的適法意見,如此才能避免國軍人員「公款未法用」等類案再生,也盡到國家保護所屬官兵弟兄「不會違法、免於究責、遠離訴訟」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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