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需要專業中立,熟習執法的相關法規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2/05/21
https://www.facebook.com/yes2020tw/posts/550112733152949?__cft__[0]=AZV4xkwhwiCCVO9qDa3o0WBl2M3ihFGNB-FGcOl1N5WDMwfaaCzkj1XpMd1R4uLZYf7PoVFeMnobXaRVp1-ly2jwnzsfnpp3vw2Nk57VGyGeRBpP1Tt0wfhg2CORU-2I1689lsdWmaHA4DBXA-m2TPxv&__tn__=%2CO%2CP-R
台北市議員徐巧芯紅線違停,有沒有施壓警察不能開單,昨天警察局已經做過澄清,也補開罰單,但是,仍然有不少網友上我的粉專來要求我表態,要求我挺警察。
警察該不該挺,應該要看他的行為站不站得住腳,並不是每個警察都該挺,對於警察團體有人假藉職權或機會性侵、性騷、霸凌民眾者,不但不挺,我還會大加撻伐!
我挺警察的前提是,警察本身就是依法,而且沒有濫權脫序。
#先說徐姓員警有沒有【權責】不開單??只是勸導??
答案是沒有!
#紅線違停本來就不屬於輕微違規得勸導免予舉發項目(法規細節貼在留言),不是警察可以自由裁量的項目。這位同仁執行取締勤務前對於相關的法規沒有熟讀,所以當徐巧芯詢問時,直覺以為對方施壓,其實還是源自於【專業不足】【缺乏信心】。
答案當然是可以,任何人都可以。
員警對於違規人的疑問應該妥為說明,並依規定舉發,而不是超過裁量規定不開單。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目前就加強學生執勤時的溝通技巧: 柔話術,由許多經驗豐富的幹部學長們,將勤務現場可能的對話帶進課堂,讓菜鳥警察們學會如何把自己執勤的依據說清楚,講明白。
人人有手機的時代,或許難以避免,但是警察在社群媒體PO文時,應恪遵警察職權行使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及警察機關偵辦刑案新聞處理應行注意要點等相關規定,更不可私自使用因行使職權而取得的影像資料,侵害民眾隱私。
這次徐警員在IG上揭露與徐巧芯的互動,最令人不安的是,他以影射的方式寫了: 因依先前經驗,「有開等於沒開」。正如同促轉會前副主委張天欽的名言: 影射的殺傷力最大。再加上他的同學在PTT的加碼爆料,已有妨礙名譽之虞,是否提告,這就是徐巧芯個人的抉擇了!
事件發展至今,事實已經清楚,爆料者也親向徐巧芯致歉,希望事件早日落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