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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要上路了,司法和民眾的距離真的拉近了嗎?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2/06/15
國民法官要上路了,司法和民眾的距離真的拉近了嗎?#屏東挖眼案,大家會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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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去年9月震驚社會的屏東挖眼案,昨天屏東地院針對被告楊性男子揮拳搥打、持菜刀砍傷范姓婦人,及突襲狂毆超商女店員臉部、徒手挖眼等行為,依傷害、重傷害未遂兩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 年2 月及4 年,二罪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5 年,但是判決公布後,引來社會大眾的譁然,大家不禁質疑法院是不是「#判太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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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挖眼行為,只被法院認定觸犯刑法第278條第3項、第1項之使人受重傷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大家一定憤憤不平,挖眼這麼嚴重的傷害行為,怎會如此輕判……另外,拿菜刀砍人雖未致被害人死亡,但楊姓男子是揮刀砍向范姓婦人的頸部、胸部等人體脆弱且致命的部位,好歹也是殺人未遂罪,為什麼沒有依檢察官起訴被告殺人未遂罪判決,法院反而是變更起訴法條以刑法的普通傷害罪加以判決。這些質疑,在法院的新聞稿中都有明確的交代,就請大家以個人內心的法感、法律常識及心中的那把尺,好好的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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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判決當然可以受各界的公評,並非一定是法官說了算,但是在探討量刑結果是否適當前,我們必須要深入瞭解判決內容,清楚知道法官對於個案的事實如何認定、法律規範如何適用,才不會流於跟風式的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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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件的判決結果,引起社會大眾的批判,但法院的新聞稿對於量刑理由卻交代的四平八穩,凸顯出司法與民眾的看法,判若鴻溝。明年國民法官法就要實施,令我還是有點擔憂,大家真的準備好了嗎?民眾和法官的法學教育原本就有相當的落差,屆時 #法庭是否會變成法學教室,職業的法官會不會 #威權領導國民法官#國民法官又淪為背書的花瓶,這樣對於司法改革真的有所助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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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0 年度訴字第130號殺人未遂案(挖眼案)新聞稿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615/22729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