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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黑手伸入網路,網路戒嚴已經開始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2/07/04
蔡政府本來就網軍滿天下,日前NCC推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加大查假訊息力道,把黑手伸得更深。除了箝制網路言論,劣評如潮之外,該草案,連發三個蔡政府查假老梗,我過去多次質詢、批評政府查假浪費司法資源也浪費公帑。NCC卻加碼狠砸25億、重抄過去招致惡評的立法草案,顯然是跟網民、跟人民擺明對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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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老梗一,「資訊限制令」或「緊急資訊限制令」制度,授權各部會認定假訊息,可以向法院聲請裁定,緊急者48小時內法院需准駁,下架網路言論;而且不管法院的准駁,各部會都可以先要求網民加註警語。
過去,行政院108年5月16日院會曾通過選罷法草案,規定候選人可以聲請法院「緊急限制刊播令」,要求法院3天內要審出結果。3天內就要法院限期破案,怎麼可能?司法院當時表達反對,終於在今年4月間政院官員受訪,放棄該立法。想不到這樣的惡法草案,竟然敗部復活,不但3天縮減為2天,還從選舉擴及成無所不管。短短不滿三個月,司法院顧慮的問題就都解決了嗎?比之前選舉假訊息、限期法院破案的草案,更加違憲的修法,憑什麼再闖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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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老梗二,資訊限制令事由,由各部會自行認定並向法院聲請,但是蔡政府上任後,不管是透過社會秩序維護法打假條款,聲請法院裁罰,成案率始終在3成上下徘徊;而且檢察機關偵查起訴假訊息案件,在偵結案件中,起訴的比率約僅6%,而不起訴、緩起訴竟高達94%左右;都顯見行政違法濫權,而且並無檢討。沒有檢討,又怎可修法擴權,魚肉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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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老梗三,NCC狠砸25億要捐助財團法人處理假訊息,像砸大錢又解決不了問題的1922專線,110年決標3.5億,今年又執行3億採購,結果無法發揮功能時,陳時中部長就推說是外包單位,#沒有公權力。實際上,各部會目前兩年花了1450萬補助的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依照之前陳時中部長的說法,可能也是「沒有公權力」,真不知道能解決什麼問題?政府宣稱iWin處理網路上兒少不宜內容下架,十分迅速,但是私密影像受害者不堪受苦,卻要一一拿傳票要求論壇下架,跟官員宣稱差很多,也無法處理境外的網路內容。
#草案設計的新財團法人#跟1922、iWin如出一轍,「沒有公權力」,不管是該查的、還是不該查的,都只是被動等待法院或行政機關指令,預算卻暴增172倍。在原本就無用的機制上,#瘋狂增加經費#用人民的錢#洗人民的腦,究竟圖什麼?#除了箝制言論自由#是不是又要養肥貓#酬庸側翼?這樣又跟對岸五毛黨網軍,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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