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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辦假訊息,舉證責任在政府,支持蘇偉碩醫師提告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2/07/05
蘇偉碩醫師的萊豬言論獲不起訴,昨(4)日蘇醫師提告陳時中部長、吳秀梅署長誣告,指控其明知蘇醫師言論有所本,卻仍告發故意散播謠言。誣告發展如何仍待觀察,但此次蘇醫師的不起訴,彰顯了是政府才應舉證人民有無故意造謠。檢察官的不起訴,對蔡政府的假訊息政策,應有晨鐘暮鼓的警醒作用;儘管蔡政府布下天羅地網,恐嚇人民不能發表與政府不同調的言論,但法律可不是這麼玩的!政府不能把指控造謠的舉證責任甩鍋給人民。另外,我早在109年審查預算,#就要求政府評估打假政策是否應檢討#修法放寬#政府至今仍無所動#反而NCC還推出更嚴格的修法#極盡魚肉人民之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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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醫師曾提出萊劑比搖頭丸毒250倍的言論,後來澄清相關引據有誤,應該是搖頭丸毒性的4分之1才屬正確。衛福部卻在109年12月告到警政署,認為違反食安法散播謠言,但食藥署109年10月的新聞稿就解釋甚詳,相關引用研究論文中有所誤植,致相關言論有誤。也就是說衛福部、食藥署早就知道蘇醫師沒有故意造謠,卻仍要向警政署告發。高雄地檢署今年6月12日偵查終結不起訴,就是因為蘇醫師沒有明知不實、惡意散播。#人民發表言論#民主社會透過討論糾錯#本就是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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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來時路,蔡政府的假訊息政策,卻充滿行政濫權、濫用司法資源。先是107年5月行政院指示各部會成立「即時新聞澄清專區」,108年7月刑警局訂頒查緝假訊息專案計畫、108年8月調查局成立假訊息防治中心(109年4月改制「資安工作站」),用行政作為與獎勵,鼓勵檢警調大量偵辦假訊息案件,當然,時不時也有上級交查。檢警調並非專家學者、學術機構,哪裡知道訊息是假、何者是真?在績效、上級壓力推波助瀾下,檢警調人員不以自行舉證調查,反而是對照政府網站澄清專區的定調,與政府立場相左,就當假訊息來查辦、移送。因此,原本法律規定應該是政府要舉證人民故意造謠(就算科學上尚待商榷,但只要有所本,也非造謠),倒轉成只要人民自己沒有「查證」,就會被調查,而「查證」的方式,竟是看言論與澄清專區定調是否一致!也因此,#蔡政府查假案件數量大增#但大多數卻通不過司法檢驗#成案率奇低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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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因此,我109年審查預算,就要求內政部應該針對打假政策有無修法必要加以研議,研究也早在110年6月就做好,#指出社維法假訊息條款定義不夠明確#提供基層執法空間過寬#傷害言論自由#浪費司法資源。至今研究俱在,蔡政府毫無檢討,人民卻迎來了NCC荒謬的猛砸25億網路打假修法!法律與司法至今沒有改變,改變的只是蔡政府不斷出手製造寒蟬效應,蘇醫師的提告,蔡政府實在應該深切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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