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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包!林智堅辦公室間接承認碩論抄襲竹科報告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2/07/22
對於林智堅在中華大學的碩論未取得竹科委託研究案的問題,林智堅競選辦公室的回覆是「…碩論和科管局非正式發表的結案報告相同,符合學界常態及慣例,他的碩論口試在先也毋需向科管局申請使用…」這種荒謬的說法,大家可以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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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據該陳述,林智堅已承認有抄襲的情事,但因這是學界的常態與慣例,所以沒有對錯的問題。換個說法就是,學術界普遍都存在拿政府計畫、資源與研究成果來做為自己論文的情況,林的作法只是跟大家一樣而已。在承認論文抄襲同時,若真要提出這種指控,也請林智堅先拿出具體證據,否則就是對學術界整體的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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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再綜合賀力行等教授先前的聲明,因林智堅有參與討論、問卷發放與資料分析,所以對於林的做法,認為「實屬合情合理」。不論是否真「合情合理」,但「合法」呢?依照林智堅與賀教授的說法,是否意味著只要參與任何計畫的其中一部分,任何人都可以將該計畫的所有成果「據為己有」,甚至不用理會「所有權」的歸屬?舉個例子,只要有參與台積電最新奈米製程研究的員工,就可以把全部的成果拿去賣給其他國家而沒有違法?也不需要所有權人的同意?
另外,該論述也間接承認竹科的計畫發起在先,碩論在後,依林智堅所述的時程「友善」推論,研究所期間為2006年到2008年;這段期間,他不但在柯委員的辦公室擔任助理,還要往返台北與新竹念書、做研究、寫論文,再繼續參與竹科委託計畫的問卷發放、討論、分析…如此超高效率的時間利用,相信應該值得我們向這位小英男孩「多多學習」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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