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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榮獲司法正義優秀立委等殊榮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2/09/27
再度榮獲得 #司法正義優秀立委 殊榮,並也獲得 #口袋國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及全院優良立委。這不但是對我上一個會期問政成績的肯定,特別是 #刑事司法#被害人保護#家事法律方面,也惕勵我在新的會期要更努力為全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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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絕大多數的職涯都是從事警察教育,一直期盼警察也能成為人權保護者,除了警察,許多因為兒少、性別案件出庭的工作者,都是司法應該照料的一環,我在新(6)會期甫提出「刑事訴訟法第41條修正草案」,在警察、社工、醫生、教師因為工作的關係,以證人身分出庭作證時,在司法訴訟文書、筆錄應對個資加以保護,以免受到加害人脅迫或報復。再者,被害人保護也是刑事司法的重點,我也提出了「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的修正草案,從確保財源、被害人獲知權、完善被害人補償...等等方面,期盼與諸位立委同僚,一起完善制度。另外,我向來主張推動檢察官、警察雙偵查主體,提案廢止「調度司法警察條例」,適度分工分權,讓刑事訴追在合理改革下,更能落實追求正義、發現真實及保障人權,而這也與評鑑單位司法正義行動聯盟的關注不謀而合,希望未來在立法院、專業及民間團體共同努力下,能有所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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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的運作,有時也引起社會大眾的憂心疑慮。例如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8號,空姐與義大利商人的交付子女的問題,凸顯家事法庭能否有效執行交付子女裁判的問題,尤其是在父母有一方不願善意合作的情況,因此提出「家事事件法增訂195條之1草案」。另外,在大法官做出通姦除罪的解釋後,少數法官判決否定婚姻制度的配偶權,影響配偶民事上的賠償權利,震驚社會各界,我也提出「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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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也盼各界藉此更瞭解立法院運作,許多法案從提案到通過,需要經過眾人的努力,各種方式達成訴求,在行政機關資源優勢及立院政治生態下,未必僅最終法條文字呈現,才表示立法的貢獻與影響,110年年底通過的「跟蹤騷擾防制法」即是如此。另外,攸關年歲漸長政治受難者的「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亦是如此,雖然形式上我沒有提案,但111年5月13日黨團協商,我為政治受難者、家屬團體發聲,力主修法恐不能再拖延,也希望賠償標準能從寬,對該法推動也有一定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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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非常感謝獲獎,我會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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