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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不執行的千千萬萬種理由?─1110929司法委員會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2/09/29
今年822臺南雙警命案讓社會大眾十分氣憤,920退警上街頭,也質問為何政府不執行死刑?今天蔡部長在司委會答詢,他也不能接受用納稅人的錢供養多年殺警死刑犯,既然如此,為何政府還不執行死刑?
王柏英為搶銀行殺警奪槍後死刑定讞,13年未執行槍決。蕭新財行刑式轟警,16年未槍決,還6度聲請釋憲,都被大法官駁回。王信福教唆小弟槍殺2警,11年未槍決。我們一方面有「刑事妥速審判法」,另一方面卻可以連續聲請6次釋憲,拖延16年免死?這是什麼道理?我質詢司法院副秘書長黃麟倫,說執行死刑的是法務部,法務部長蔡清祥卻又說受理、決定釋憲是大法官,法務部也沒辦法。果然又上演立院司委會常見大戲,司法院、法務部互相推託大打太極,警察怎麼辦?被害人怎麼辦?社會治安又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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