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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已成為民眾與公平正義之間最遠的距離?--1111003司法委員會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2/10/03
高嘉瑜委員的案子上周五宣判,林秉樞在法院切割包括妨礙秘密、妨礙名譽、恐嚇、傷害等的犯行處理下,各罪均獲得輕判,總共只被判刑2年10個月,真正需要服刑只有8個月,扣除羈押期間,最後可能再服刑14天即可重獲自由!而目前諸多的司法案件,究竟是法務部所說的「#情輕法重」?還是「#情重法輕」?司法與人民的距離到底有多遠?
本席接獲民眾陳情,104年7月30日一位民眾遭到明星法官性侵。被害人曾以前妻身分對這位法官提出家事訴訟,家事法庭法官的判決書中綜合相關證據後也認定,這名法官性侵被害人的行為,應非子虛。
妨礙性自主屬於公訴罪,然而在民眾前往振興醫院驗傷,醫院依規定通報轄區派出所,家事法庭認定有性侵事實,被害人也曾到司法院陳請,該案更曾被媒體揭露的同時,家事法官在知悉後未依職權告發,檢警在醫院及被害人相繼報案後卻毫無作為,性侵案疑似已被司法與警政聯手壓下。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 #陳鴻斌 在2012年因性騷擾案,成為首位被免職的法官;新竹地院庭長 #吳振富 因霸凌及性暗示遭 #法官評鑑委員會 認定不適任,遭移送 #監察院 並建議撤職。但該位法官的性侵案卻未被移送,甚至連調查都沒有,不禁令人質疑法官是否有 #官官相護 的情況?
司法不僅距離人民很遠,不了解家暴被害的慘狀,有時更甚至成為加害人…而法治如果不加以固守,還不知道有多少冤案會存在!
#台中狼師案 的關係,對於妨礙性自主案件,我在本會期提案修法,將追溯權時效修改為自被害人滿18歲後加計30年,對於疑似法官性侵的本案,我更要求警政署及檢調在1周內提交書面報告。不要再讓司法成為民眾與公平正義最遠的距離!保障並維護人民的權益,才是縮短距離的最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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