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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失的毒品過兩年後失而復得?有這麼神奇?─1111109司法法制委員會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2/11/09
足足六點五公斤的重要證物,在兩年後 #失而復得,而法務部與調查局卻連一個能讓人接受的說辭都編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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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九月,法務部航基站丟失6.5公斤的安非他命案件鬧得沸沸揚揚,搞得法務部雞飛狗跳,甚至還在事後的報告裡信誓旦旦地說一定會嚴查涉案當事人的幾位調查官,並承諾之後一定會建立一套清查的SOP,創設司法聯盟鏈云云。結果在案子爆發的兩年以後,#原本丟失的證物竟然就出現在地下室的證物室裡面,難不成是當年所謂的「徹底清查」都是假的,還是真的像坊間所說有人 #偷天換日,將一模一樣的證物掉包成功後放回去?恐怕連大盜亞森羅蘋或是魯邦三世都不一定有如此的本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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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宿良涉及貪污案的起訴書的提到,航基站從101年到107年查扣的毒品,竟然不是存管在毒品庫房或贓證物庫,而是存管在航基站的儲藏室、庫房、檔案室,甚至還和資訊耗材存放在一起,這是令人非常訝異的!難怪這樣才讓徐宿良有機可乘,並不是如同局長所說那段時間查獲毒品很多、空間不足等等藉口,可以卸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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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案件不僅呈現出調查局對於 #贓證物管理上的鬆散,而調查局與法務部的事後反應也讓人民對調查局失去了信心。調查局原本應有面響譽國際的招牌,我時常帶著調查局同仁參加國際研討會分享他們打擊犯罪的成果,希望調查局能夠痛定思痛悔改,重新將這塊招牌擦亮,別再讓人鬧笑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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