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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22臨時提案-還給機車公平路權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2/11/22
這個月初我和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副理事長吳祥瑀及台北市議員李明賢一起到台北市忠孝東路東新街口及內湖路堤頂大道口實地體驗強制機車兩段式左轉的種種問題,不僅不方便,「待轉區」更可能變成「待撞區」、也阻礙行人、轉彎車輛穿越通行,而左轉機車明明數量龐大,卻不能跟汽車一樣直接左轉,機車為何要受到這種次等的對待!
問題的根源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機車不得行駛快車道;三車道以上之道路,機車不得行駛內側車道,使得機車不能直接左轉,嚴重限縮機車行駛路權,也因此強迫機車行駛外側車道,增加機車肇事風險,這款對機車不公平不友善的規定應予刪除。另外,第102條第1項第6款但書規定「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在慢車道上行駛之車輛不得左轉,在快車道行駛之車輛不得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因但書之規定致各處道路有在外側車道左轉、內側車道右轉之違反車輛行駛原則,製造衝突點增加肇事風險,更讓駕駛人養成不良之駕駛習慣,因此,此項但書也應刪除。
接著我在11月16日對交通部質詢時要求王國材部長,應檢討刪除這兩項對機車不公平及製造肇事風險的條文,今天我再次在院會提案要求行政院督導交通部儘速完成修法,早日還給機車朋友公平的路權。我們期待機車能行駛台北市的中山北路快車道,直接上圓山,或直通圓山隧道,在中山北路五段快車道直接左轉劍潭路到士林夜市,這才是一條安全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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