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色蜘蛛網02】警械使用條例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2/12/01
2022年8月22日,#涂明誠、#曹瑞傑 兩位員警的英勇犧牲,讓外界重新重視「開槍上法院、不開槍上醫院」的員警用槍問題,使得在立法院一度停擺的「#警械使用條例」修法重新啟動,並在今年的九月底於立法院通過,10月19日總統公布,增設警械使用調查小組,希望可以減少甚至終結警察用槍,反而碰到訴訟麻煩,被判關判賠的不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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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3日新北市員警 #張景義 追緝擊斃拒絕盤查的民眾,結果被法院判民事賠償;2014年2月16日桃園縣員警 #葉驥 盤查通緝犯用槍,最終遭法院判業務過失致死罪。終於在臺南雙警案壓力下,警械使用條例修法通過了。設置警械使用調查小組、明文納入國賠機制,就是希望終結警察獨自面對民事刑事訴訟的問題,修正警察可以在必要時彈性運用警槍警刀外的物品,也可以在危急生命或其他情況急迫時,不必示警直接用槍。希望這一次的修法,可以讓用槍規範合理,杜絕執法者卻被法院判決究責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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