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保全證據遭駁回,法院對選委會真的有信心?111-12-01內政委員會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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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長候選人蘇清泉聲請 #保全證據,卻遭屏東地院駁回,大家都看到東港國小投開票所的嚴重違規,但人民怎知道,這真的如同中選會李進勇主委所說,只是個案呢?真的所有投開票所都遵照唱票、亮票、計票,沒有違規先整票嗎?法院怎麼對選委會如此有信心,認為不需要保全證據?
從刑事偵查的角度,第一件事情就是要保全、封鎖犯罪現場,避免證物受汙染,才能追求真相!中選會李主委竟說,這是 #憑空想像,要聲請人更具體指控。司法院民事廳長,說大家看到的這個影片,要與本案的訴訟有關,才能准許保全證據聲請。這樣的思維,實在背離人民的法感情!
屏東地院認為選票可能有問題,所以受理蘇清泉聲請重新驗票,但卻不准保全聲請這些選票作為證據,這不是互相矛盾嗎?還是說法院認為這些選票由選委會保管很安全,所以不用特別保全?但是這些選務人員有 #重大程序瑕疵,選委會等於是關係人的地位,由關係人自行保管有問題的選票,這樣好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