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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方政府編制只看設籍人口數?是不是有點過時了?─1111226財政委員會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2/12/27
根據地方制度法以及其子法的規定,各縣市政府與議會的規模員額等總數是依據「#設籍人口數」而定,例如台北市人口已經跌破250萬人,所以新任的蔣市府只有兩名副市長的名額,而屏東縣人口目前已跌破八十萬,四年後議員席位勢必會從55席驟減至43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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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地方制度法》,其實是 #25年前就修訂的陳年法規,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之下,有許多配套措施都早已不合時宜,例如首都的台北市,有多少中央機關與流動人口每天在台北市出入,怎麼會因為人口少了幾萬人,事務就會減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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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些不合理的「設籍人口數」除了議會與市府以外,也連帶影響到各地的警察機關的員額配置,根據《地方警察機關員額設置參考基準》,各地的警力員額只看「靜態人口、面積、靜態車輛、犯罪率」,而無視流動人口車輛數或是否為觀光熱區等因素,才會讓部份警察機關長年以來都苦受人力不足之苦,內政部雖然一直歡迎各地方政府上報需求,但總是受限於預算因素而不敢提交,希望中央能以「支援」模式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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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最根本的解決之道,應該是 #統一由中央去派發各地人力所需以及負責預算,才不會落得現在這樣,即便是人事一條鞭,但人力預算是由各地方自行支付的四不像,才導致地方政府捉襟見肘,預算不足所以警力不足、裝備也不良的無奈樣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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