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229司法法制委員會外役監條例提案說明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2/12/30
https://www.facebook.com/yes2020tw/videos/1241959956528427/
還記得八月22日發生在台南市的那個殺警案嗎? 血淋淋的現場,兩位年輕的警員涂明誠、曹瑞傑被從明德外役監脫逃的受刑人林信吾亂刀砍死。
隨後,蔡英文總統說:將加速修法通過警械使用條例、通盤檢討外役監相關規定,列入優先法案。
警械使用條例在立法院開議之後,快馬加鞭通過修法,員警多了些保障,但是外役監條例的補破網,則是雷聲大雨點小,昨天的修法又回到原點。
依現行的規定,受刑人只要在一般監獄服刑滿2個月,除了4種類型的犯罪「毒品、性侵、家暴與脫逃」以外,幾乎人人都可以申請!
其實過去這幾年,外役監條例數次修法放寬門檻限制,讓重大暴力犯罪人、累犯、撤假犯、有另案者,全部都可以到外役監獄!如果不是這樣,因強盜罪被判刑8年多的林信吾,怎麼可能在服刑1年多之後,還有6年的殘刑,就到明德外役監?
因為民進黨數次的不當修法,強行放寬門檻,對於相關案件的發生,民進黨都難脫責任。將被降低的遴選門檻修正回應該要有的高度,法務部與矯正署亦應儘快修法彌補漏洞,不要再發生令人遺憾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