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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移工購車竟然要雇主同意?交通部終於同意取消!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3/01/04
外籍移工購車竟然要雇主同意?!在我的質詢強烈要求檢討後,去年12月8日,公路總局等單位召開「微型電動二輪車」協調會議,終於同意取消近30年,且違反「人權」與「平等」原則的「外籍移工購車雇主同意書」的行政指導,並公告從昨(1/3)日起正式實施。
對於交通的相關問題,我認為政府理應以「平權」與「安全」為原則,不應有歧視和差別對待,也不該存在厚此薄彼的情況,更不可以安全為藉口而有歧視性規定。
在外籍移工購車的「雇主同意書」事情上,很高興見到公路總局在督促下能夠從善如流。在就業服務法與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中,已要求聘僱時的「職前講習」應包括國內的相關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法令規定。政府應有的作為,是加強對外籍人士(尤其是移工)的交通安全教育,並輔導考取本國駕照,孰悉我國的交通法規,而交通號誌、標誌、標線也應與國際接軌,不要設計出奇奇怪怪,讓國人看了也霧煞煞的設施,更不要說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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