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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交通安全要三E,不能僅靠警察執法醫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3/02/15
2月13日,國道1號、3號、6號連續發生3起重大車禍,造成3死9傷的悲劇,對於剛就職滿月,首位的女性國道公路警察局廖美鈴局長要求業務科室分析檢討、提出對策、對外說明,態度積極值得肯定。
我要提醒的是,交通安全改善交通三E(教育面Education、工程面 Engineering、執法面Enforcement))並重,不能又陷入只靠警察執法的迷失。一直為國人詬病的標誌不清、車道規劃不當、不合理速限、車輛監理等問題都極待積極處理。
交通部在管理態度上應該更積極更機動,例如我一直要求台76線八卦山隧道及台74霧峰交流道路段應開放大型重型通行,交通部竟然可以因避免誤上高速公路而研究、會勘了將近2年還無法定案,這樣的效率可以好好管理交通嗎?
根據110年的國道交通事故分析,每年國道的交通事故均超過3.2萬件,肇事原因前三位分別是「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未注意車前狀況」及「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這也是歷年來國道交通事故的主因,希望高速公路局能對症下藥,透過有效的行車教育、國道工程的配合措施與員警的執法等相關工作來減少國道事故的發生,並降低事故的嚴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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