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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條例適用之理論與實務學術研討會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3/02/24
今天,中華人權協會、台灣行政法學會、台灣法曹協會,在台北市長官邸舉辦「#黨產條例適用之理論與實務」研討會,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高思博,還有多位專家學者董保城、陳春生、李念祖、廖元豪、陳清秀、翁曉玲、蘇永欽、黃俊杰...等等重量級人物皆有與會今日會議專家學者紛紛闡述救國團、婦聯會、救總、中投等案,黨產會適用法條的不公不義、違反程序,以及後續行政訴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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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條例確實是不公不義的立法,把原本法治國原則重視形式上國家有無獲授權、有無嚴謹程序約束政府,竟轉換成所謂「實質」法治國原則,#變相用來要求作為人民的政黨。但這個不公義總有幾分遮羞布,儘管立法大量「推定」不當財產,卻也規定調查須符正當法律程序、認定附隨組織及追徵財產,須辦聽證會。#聽證有重要的憲法意義,必須落實人民聽審權,黨產會過去輒以:合併辦理認定附隨組織及追徵財產,兩種原本分別獨立的行政處分;調查時只要被調查的組織不能斬釘截鐵證明,全然否定黨產會的控訴,就作不利處分;儘管調查引述的二手資料(史料、回憶錄)呈現眾說紛紜的情形,仍以黨產會片面認定為是。這種架空正當法律程序的作法,到了行政法院,部分會被採納,但也有獨立審判、秉持良心的法官,尋求提出釋憲,或是在法律現有的空間,盡量作合憲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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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與會的學者專家都認為黨產條例是違反法治國精神的惡法,應該予以廢除把這些,但我們知道在 #民進黨一黨獨大的當下,只有專政獨裁,沒有對轉型正義,要廢除惡法.唯有等待政黨輪替。本(7)會期,我重回內政委員會,將會秉持憲法的高度,嚴加監督黨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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