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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不重視警消人員,怎麼能避免人才外流?─1120302內政委員會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3/03/02
身為維護治安,保障全民安全的警消,理應要有著不下國軍的尊榮感,但這個國家,對於警消的待遇卻是處處吝嗇甚至苛扣,甚至連安全都不一定有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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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節與消防節美其名都是紀念警消人員辛勞的節日,但主角們卻都沒有辦法如同勞動節的勞工們一樣享受到假期,我之前提案過希望在 #警察節與消防節讓警消人員放假,若不能放假則可以擇日補休,但一直以來都是主責機關的內政部反對地最用力!人事總處也以「擔心各行各業效法」為由提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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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什麼天大的笑話!其他行業的員工能像警消人員一樣任由政府予取予求,長年領著公務人員的幾乎最低級等的薪資(按: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依照金額多寡區分一到廿九,其中正常上下班的公務人員適用表一,警消只適用表二,而司法官適用最高等級的表廿九,檢察事務官及法務部調查人員適用表廿八),連該給的專業加給與加班費,都要處處刁難嗎?更不用說警消人員工作的 #特殊危勞性 與 #異常的工時,常常是今天出任務,都不確定可不可以安全回家!這個也可以比照「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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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警政署提供之資料,106年底全國警監人數僅313人,佔全體警察69,164人比例才0.45%(不是警政署人事室主任所答覆的4%),即使107/7/16已增加30人,比例仍然極低。警消升遷困難,職等又被壓低,薪資又適用低等級的,若一般的企業是這樣子對待員工,員工自然會跳槽去尋找更好的下家,所以近日傳出警察資安人才外流的新聞也不意外,在動輒數百萬的高薪誘惑的對比之下,又要怎麼留住我們專業的人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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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消人員幾乎是 #奉獻著自己的生命,為的就是保障全民以及支持國家運作,但這個國家卻處處不留情面地糟蹋這群勞苦(政府眼裡)功不高的「#基層公務員」,不論是該給的假不給、該給的錢不給,連最後的尊榮感也被剝奪殆盡,實為我國公務員體系最大的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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