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3-06司法法制委員會–警察、消防待遇偏低,人才留不住!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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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年以來,警消待遇不高,而且職等長期被壓低,以至於留不住人才。例如警察資安人員跳槽金控、轉換跑道,年薪上看500萬元;消防署也證實有消防員被台積電挖角,據傳年薪至少360萬。
在我們的軍公教待遇項目中,有一項是專業加給。人事行政總處訂出來的「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一共有29張表,最高等級的表29是是適用於法官、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及法務部調查局人員則適用表28;一般正常上下班的公務員則適用表1,然而一天24小時、全年無休的警消人員,竟被歸類適用表2,只比一般正常上下班的公務員高一等級。
另106年底警監(簡任)以上職務僅佔全國警察人員總數約0.45%,即使107年7月16日配合地方制度法的修正,增加了各縣市警察局副局長共30人的警監職務,比例也才調高至0.49%,遠低於全國一般公務人員簡任官的占比,而專業加給卻被列屬倒數第二級,難怪留不住優秀人才。
雖說另有發給警勤加給予警察同仁,但是警勤加給自從民國82年7月1日調整為現在的數額(第一級8,435元、第二級7,590元、第三級6,745元)之後,迄今已近30年沒有檢討調升,且於民國83會計年度(82年7月1日至83年6月30日)迄111年1月1日最近一次軍公教調薪,以警正二階一級年功俸575為例月支數額為34,165元,而111年調薪後月支數額為47,620元,俸額調升幅度已達40%,然我們的警勤加給卻不動如山,拿這個數據一比較,很明顯就知道政府虧待我們警察同仁。關於這一點,內政部長林右昌已經有指示要研議調整。
還有我們剛從警專畢業的同仁,支領的超勤加班費換算成時薪只有170元(本俸20,490元+專業加給20,290元除240)竟然比超商店員時薪176元還低。所以我除了爭取提高警消人員的專業加給表級別之外,也要求政府在研議期間,是否先將警勤加給併入專業加給中。如此,警察人員的加班費(薪俸+專業加給)就能夠稍稍先行提升(如果可行,剛畢業的新進人員超勤時薪將可從170元調至205元),此外我們的年終工作獎金及不休假加班費等金額也起碼能先提高,才是真的讓警消同仁有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