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4-21《就業服務法》第58條修正案三讀通過後發言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3/04/21
在國內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的情況下,家庭看護工的人力短缺已成為受看護者及其家庭最難解決的問題;而近年來,因受疫情、移工黑市、查緝量能有限等因素影響,合法看護移工人力更形短缺。影響所及,除侵害受看護者的權益外,更造成家人精神、工作等的重大壓力。
對此,立法院包括我在內的多位委員均提出《就業服務法》第58條修正草案;因考量雇主即便取得遞補資格,仍須有漫長的作業時間,新進移工入職時間可能已超過半年,形成照護的空窗期,因此我主張應刪除等待期及6個月的遞補剩餘時間限制。
本次通過的版本,並未刪除相關限制,以符合民眾的需求與期待,而僅分別減少產業移工及看護移工失聯時的雇主等待期為3個月及1個月,及轉換雇主時的員雇主等待期為1個月。雖不盡理想,但受看護者及其家庭的權益能夠獲得朝野委員廣泛的重視,仍是一種進步。
每個人都會老,現有的長照制度仍有不足,每人都可能有看護的需求。超高齡化社會即將到來,我們沒有前車之鑑可以借鏡,民眾也只能倚靠政府在相關政策上的提前因應與規劃。企盼政府相關單位與所有委員都能夠繼續為保障受看護者獲得有尊嚴的照護,看護家庭的權益而共同努力,莫讓我們的法律成為他們「二度傷害」的來源。
謝謝大家的努力!
https://www.facebook.com/yes2020tw/videos/745011357262859/
對此,立法院包括我在內的多位委員均提出《就業服務法》第58條修正草案;因考量雇主即便取得遞補資格,仍須有漫長的作業時間,新進移工入職時間可能已超過半年,形成照護的空窗期,因此我主張應刪除等待期及6個月的遞補剩餘時間限制。
本次通過的版本,並未刪除相關限制,以符合民眾的需求與期待,而僅分別減少產業移工及看護移工失聯時的雇主等待期為3個月及1個月,及轉換雇主時的員雇主等待期為1個月。雖不盡理想,但受看護者及其家庭的權益能夠獲得朝野委員廣泛的重視,仍是一種進步。
每個人都會老,現有的長照制度仍有不足,每人都可能有看護的需求。超高齡化社會即將到來,我們沒有前車之鑑可以借鏡,民眾也只能倚靠政府在相關政策上的提前因應與規劃。企盼政府相關單位與所有委員都能夠繼續為保障受看護者獲得有尊嚴的照護,看護家庭的權益而共同努力,莫讓我們的法律成為他們「二度傷害」的來源。
謝謝大家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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