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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我來當警察,卻要做軍人的事,待遇還不如軍人!?─1120427內政委員會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3/04/27 警察接受戰術師資培訓,淪為 #第二陸軍,今天不分朝野在內委會也砲聲隆隆。只有內政部自己相信警察接受軍事訓練、卻不會進行軍事任務的說詞!面對外界質疑,就說不同的意見「扭曲」、「極端」、「偏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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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仁對政府規劃惶惶不安,「靠北警察」臉書粉專就極力諷刺說:以為來當警察,想不到是當軍人,宛如詐騙!變成軍人又 #沒有相應的退撫制度,更是詐騙!國軍族群的「靠北長官」也聲援警察,說這是「警察要開始走下波,成為跟陸軍一樣沒人權的過程」。但是內政部花敬群次長卻說,這些想法是扭曲了議題、極端的發言,忍不住讓我想到111年10月26日時,我也是跟花次爭取資深員警要避免擔服深夜勤,指出政府沒有發動相關調查瞭解實況,花次就說我是「偏執」!為何在內政部眼中,警察同仁憂心的問題都是扭曲、極端、偏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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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日內瓦公約 第一附加議定書(第五十六條2.)就有規定堤壩、核發電廠這類工程,如果經常、重要、直接支持軍事行動,就會失去公約的保護,而成為敵軍可以合法攻擊的對象。政府在規劃保警護衛關鍵基礎設施時,完全沒有國際法的思維,不用擴大既有國軍規畫,或是用無人機等高科技取代,硬是要把警察推入火坑,而不知道正在把臺灣、警察步步推向凶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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