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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警察勤務加給調升,消防、移民、海巡也要比照辦理!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3/06/02 警勤加給調升15%後,從警察分家的消防、移民、海巡,究竟會不會也一併調升? #我公開呼籲行政院一定要比照辦理,大家也都很關心這件事,經我詢問消防、移民、海巡三署後,向大家做個初步報告:目前正在走修正規定程序, #都往比照警勤加給方向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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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移民海巡三類執法人員,均在「消防、海巡、空中勤務、移民及航空測量機關專業人員危險職務加給表」規定當中,與警勤加給一樣分三個級別,最高級並與修正前警勤加給相同,均為8,435元。目前因為消防機關高度地方自治,消防署正在踐行大法官釋字第550號解釋,地方政府充分參與之法制程序,調整比例方向也朝15%努力,倘若因法制程序有所遲延,也會回溯到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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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海巡署也配合這波調升作業。海巡的同仁即便是文職,但所任職務若有核發危險加給,也在調整之列。 但若是原先就沒有支領這筆危險加給的人員,就不再這次調升之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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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加給表,大致是消防、海巡、移民本業的專業,不包含幕僚(人會風等)後勤等職務, 至於是否具體是日後調整的適用對象,請洽詢所屬機關人事單位,自己是否有依前述危險職務加給表領取加給,就可以知道囉!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320039?fbclid=IwAR0aJSblA9x8DR55hAi0wbd3i2Cm-FON-5a4I29Cu0TD0a4WwVXQpcqi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