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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總統的放任下,#Metoo國家隊實力堅強!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3/06/28 #Metoo2.0來了
#與隨扈私通就是涉犯刑法228條權勢性交罪
#隨扈只負責保護安全 #不負責性服務和生小孩
#Kolas連李男婚姻狀況不知道就想上床生孩子?
總統府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與負責競選花蓮縣長期間隨扈的李姓巡佐有親密行為,李男配偶於花蓮地方法院遞狀控告侵害配偶權求償百萬。目前Kolas向府方請辭獲准。但蔡英文總統恐怕得回答全民,從丁允恭、王必勝、易俊宏、謝曉星、再到Kolas,為何執政要員屢屢觸犯權勢性交(猥褻)的罪刑?更何況,在「私」法院蔡英文「大法師」許宗力護航底下,通姦除罪、有責配偶可以訴請離婚,都是在為從政要員的性別犯行預作脫罪準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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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什麼三流言情小說故事,無論當事人本身心態意願如何,Kolas與李男就是工作關係,無論是府方發言人還是縣長競選人,社會地位和工作關係,都是刑法第228條所稱「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工務、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收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即便是親密行為雙方自願,仍是刑法的權勢性交(或猥褻)罪。國家用納稅人的錢提供隨護,只負責競選人的人身安全,不負責親密行為,更不是為了要跟競選人生小孩!Kolas臉書關了又開,最新聲明稱不知對方婚姻狀況、沒有親密行為,卻不無矛盾地向當事人、家人致歉。如果沒有親密行為,何須致歉?一個隨扈的妻子要以訴訟迎戰前府方發言人,這是多大的壓力?若不屬實,怎敢提告?
總統府發言人林聿禪表示私人領域,沒有評論。但利用權勢的親密行為,絕非私事,是濫用特權的性別暴力!無論是居高位者本身是加害人或是吃案,近年來國人看得還不夠多嗎?原來蔡英文總統本人,就是最大的吃案者!花蓮縣警局已說要調查李男,那誰能來調查Kolas?一句沒有評論,蔡英文就置身事外了嗎?李男的妻子只能獨自迎戰訴訟嗎?怪不得上行下效,無論全臺各縣市、各種性別、性傾向,民進黨的權勢性別暴力狼蹤處處,就是總統縱容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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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提名的司法院長許宗力,在任時先後通過通姦除罪(釋字791)和有責配偶有權訴請離婚(112年憲判4)。蔡英文總統主政下,司法變成通姦萬歲、拆解婚家!是不是因為知道執政黨羽所涉性別暴力太多,乾脆從源頭幫忙處理,司法加緊多審查法律違憲,讓執政要員案件爆發時,沒有法律可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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