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油案三天能破,王鴻薇被恐嚇卻兩個月沒下文?─1121004內政委員會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3/10/04
#打詐應該是院檢警以及政府各部會要一起動起來。院檢都可以利用刑事訴訟法第116條之2,運用科技偵查監控的規定,來做涉詐歹徒的防逃,或至少不要指定派出所報到。黃署長坦言,六都警察業務都非常繁忙,很難仔細注意每件報到情形。無論是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涉及的北市信義警分局三張犁派出所長,還是慶富案涉及的高雄左營分局長,都因為院檢把鍋丟給警察,最後導致被拔官。警政署拼命在外面接單增加業務,出了事情就配合其他部會演出,#只打自己人!這種情況實在該停止了。
林裕紘(Linbay好油)自導自演恐嚇火速破案,證明了台灣警察偵查能力不凡。但王鴻薇委員報案遭恐嚇達2個月了,能比照同樣的效率破案嗎?千萬別讓人民認為,警察是有政黨顏色的!
https://www.facebook.com/yes2020tw/videos/342280198310511/
林裕紘(Linbay好油)自導自演恐嚇火速破案,證明了台灣警察偵查能力不凡。但王鴻薇委員報案遭恐嚇達2個月了,能比照同樣的效率破案嗎?千萬別讓人民認為,警察是有政黨顏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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