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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職業駕駛,有嚴格的安全紀錄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3/10/22 周六的上午,國3斗六路段發生一起4死22傷的車禍,肇事的司機是個超速慣犯,過去六年十次違規中有九件是超速。
這個害了幾個家庭家破人亡的資深職業駕駛,天天開著可以成為殺人工具、在路上猶如巡弋飛彈的大客車,我們卻甚至連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感謝個資法,連性侵累犯也如此保護),他卻在周末的早晨,因為習慣性地恣意超速、超車,讓出遊的歡樂氣氛頓時成為鬼哭神號的煉獄。看看新聞報導中,他怎麼說: 
陳姓司機表示,#自己開車狀況很好,#有繞來繞去要超車,#開車時速大概在一一○公里,「#有時候會開比較快,#會超過一一○」,陳還說「#沒車的時候開比較快,因為他們說趕時間」。
47年前,我的兄姊們也在省道雲林莿桐路段遇上事故,駕駛座上的大哥當場慘死,其他三人都受傷,而那個造成一死三傷的職業大貨車司機,只不過是獲判可以易科罰金的輕刑。
快要半世紀過了,台灣的交通建設四通八達,無遠弗屆,但是交通安全的成績單卻慘不忍睹。我曾經在立法院提過質詢,要求對職業駕駛的安全駕駛紀錄要採高標,並以保險拒絕受理來要求客運、貨運業者,結果部會回答【駕駛公會】反對而作罷! 而現在因為職業駕駛缺人,要落實安全駕駛紀錄,恐怕緣木求魚。
十幾年前,在台南湯姆龍犯下隨機殺死十歲男童案的曾文欽說過: 「現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曾文欽像個預言家,法官真的判他終身監禁。
我不知道這個陳姓駕駛最後會被判幾年? 大家要不要來猜一猜?? 台灣的法官從不讓犯罪者失望! 哀….
#提高職業駕駛的待遇,但是 #要求嚴格的安全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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