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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I是鼓勵?同仁都覺得是壓力!─1121115內政委員會 刊載者:游毓蘭委員 刊載日期:2023/11/15 #警政署何時要正視問題百出的績效評比制度?
#警察體系超高工時且過勞又不務正業的情形何時能改善?
#原來KPI不等於績效
11月2日我針對有關檢討「#打詐宣導績效評比」的機制,質詢內政部長林右昌及警政署長黃明昭,當時他們答覆都依照打詐1.5來分工,由各部會分別辦理負責的部分,警政署只是提供素材,但是,怎搞到後來,卻是由警察負責拍一些宣導影片?負責統整打詐的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於11月8日接受質詢時,也認為打詐細部執行計畫中有關LED字幕託播、短片託播、短語託播、廣告上刊、發布新聞、媒體宣導、專題演講宣導等項目,和警察業務沒有甚麼關係。
然而,警政署仍然把打詐、防詐、拍短片、影片託播等看似與警察業務沒有直接相關的項目,列入績效評比。
根據警政署110年統計,警察在職亡故的年齡為48.29歲,退休死亡則為77.84歲,二者之間相差將近30歲,而「 #蓄意自我傷害」更已成為警察的十大死因!這凸顯出同仁對於勤務風險的無助、工作壓力疲於奔命的無力,以及想要活下去的無奈。而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警察本身勤務就很繁重的情形下,還要接受一大堆行政協助、或跟業務沒甚麼關聯的工作,然後這些工作還要列入績效評比!導致大家疲於應付績效評比制度,甚至,還有警員為了獲取績效,竟然做出以線民釣出毒販,將其逮捕後,卻把毒品調包、侵入於己的荒唐犯行!狗被逼急了會跳牆,人被逼急了會走偏!
適當的績效評比制度,可以激勵員工努力工作,以良好表現獲取晉升或功獎的機會。然而,把所有業務,甚至是與本業無關的其他工作也列入績效評比,導致員工平均壽命降低、荒唐的案件頻傳、影響本務執行,這樣的績效評比制度就顯然過度且氾濫了! #內政部林部長、 #警政署黃署長,請認真看待基層警員超高工時、過勞、短命、不務正業的情形,不要等到警察體系崩潰了才來急救,到那時就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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