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會時間:104年1月5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
開會地點:紅樓202會議室
主持人:李召集委員俊俋
開會事由:
一、審查本院委員黃文玲等21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本院委員鄭汝芬等26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四條條文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本院委員林滄敏等18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四條及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審查本院委員簡東明等17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審查本院委員孔文吉等29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審查本院委員李俊俋等19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審查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0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審查本院委員李昆澤等18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八十三條之七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繼續併案審查
(一)本院委員段宜康等17人擬具「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鄭天財等22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吳秉叡等18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及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李俊俋等16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繼續併案審查
(一)本院委員趙天麟等21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許智傑等19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繼續併案審查
(一)本院委員廖國棟等22人擬具「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孔文吉等28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一條及第八十七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林正二等18人擬具「地方制度法增訂第八十七條之四條文草案」案。
十二、繼續審查本院委員魏明谷等22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繼續審查本院委員黃文玲等22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繼續審查本院委員陳歐珀等21人擬具「地方制度法增訂第三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五、繼續審查本院委員林岱樺等21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三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繼續審查本院委員吳秉叡等17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繼續審查本院委員羅明才等31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八十七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八、審查請願案1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