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數十年來英美等先進國家為改善政府提供公共服務之效率與品質,並認為私部門之企業經營及管理方式能有效增進辦理公共事務效能,爰於政府改造中設計各類公私混合型組織,期能增進治理成效;而行政法人則屬前述公私混合型組織之一種,查我國行政法人制度主要源自英國之非部門行政公共組織(Executive NDPBs [Non-Departmental Public Bodies])及日本之獨立行政法人;相關建制係以人事、財務及公務機關微觀管理之鬆綁,使有關治理利於具備企業經營之彈性及效能,並以重視健全績效管理、引進評鑑(含是否存續等)制度、加強課責機制等使提升相關治理效能。謹評析108年度已成立之行政法人,包括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及文化內容策進院等主要營運績效如次:
(一)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各場館108年度售票率及票房收入檔數未達標比率多較以往年度為高;另部分場館相關目標值容待提升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下轄國家兩廳院、臺中國家歌劇院、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及附設團隊國家交響樂團;該中心105至108年度主(合)辦節目分別計139檔、156檔、185檔及233檔,尚呈增加,其中售票率未達目標之檔數比率分別為32.4%、27.6%、36.8%及33%,幾均高於30%以上;而票房收入未達目標檔數比率則分別為51.1%、42.3%、53.5%及44.6%,亦均高於40%以上。
查國家兩廳院、臺中國家歌劇院、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及附設團隊國家交響樂團108年度售票率未達標之檔數比率分別為23.8%、26.3%、30.3%及58.1%,分別為較105至107年度為低、較105及106年度為高、較105及106年度為高、較105至107年度為高,是以108年度售票未達標之檔數比率除國家兩廳院外,其他各場館有較以往年度績效下降情形;復查各場館108年度該比率目標值依次分別為90%、85%、70%及85%,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目標值明顯較低,尚可研謀改善。另各場館108年度票房收入未達標之檔數比率依次分別為49.2%、31.6%、37.1%及65.1%(詳表1),分別較105年度、106年度、105及106年度、105至107年度為高,爰該比率亦多有較以往年度劣化情形;復查該比率108年度目標值(成本回收率)則分別為44%、28%、20.75%及53.26%,臺中國家歌劇院及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之成本回收目標顯待提升,爰目前多賴政府補助辦理文化推廣,允宜積極研謀改善俾增營運效益。
表1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近年度目標達成情況說明表
單位別
項目
單位
決算數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合計
主(合)辦節目
檔數
139
156
185
233
售票率未達標節目
檔數
45
43
68
77
比率
32.4%
27.6%
36.8%
33.0%
票房收入未達標比率
檔數
71
66
99
104
比率
51.1%
42.3%
53.5%
44.6%
單位別
項目
單位
決算數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國家兩廳院
主(合)辦節目檔數
檔數
68
63
61
63
售票率未達標節目
檔數
22
19
18
15
比率
32.4%
30.2%
29.5%
23.8%
票房收入未達標比率
檔數
32
41
37
31
比率
47.1%
65.1%
60.7%
49.2%
單位別
項目
單位
決算數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臺中歌劇院
主(合)辦節目檔數
檔數
27
35
38
38售票率未達標節目
檔數
7
4
10
10
比率
25.9%
11.4%
26.3%
26.3%
票房收入未達標比率
檔數
11
4
17
12
比率
40.7%
11.4%
44.7%
31.6%
單位別
項目
單位
決算數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
主(合)辦節目檔數
檔數
17
12
41
89
售票率未達標節目
檔數
0
1
18
27
比率
0.0%
8.3%
43.9%
30.3%
票房收入未達標比率
檔數
0
1
20
33
比率
0.0%
8.3%
48.8%
37.1%
單位別
項目
單位
決算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國家交響樂團
主(合)辦節目檔數
檔數
44
46
45
43
售票率未達標節目
檔數
16
19
22
25
比率
36.4%
41.3%
48.9%
58.1%
票房收入未達標比率
檔數
28
20
25
28
比率
63.6%
43.5%
55.6%
65.1%
說 明:含各場館該期間營運結果(不限併入該中心期間)。
資料來源:國立表演藝術中心提供。
(二)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部分評鑑項目108年度達成值低於以往成效;另有推動及應用相關成果評鑑項目目標值容待提升
依該中心設置條例第1條規定,其設立主要係為提升國家災害防救科技研發能力與推動及應用相關成果,復依該中心營運績效評鑑報告,於營運績效及目標達成率之評量中屬提升國家災害防救科技研發能力者,主要評鑑項目為防災科技應用技術發展、災害分析與研究及技術報告、年度具代表及指標性之學術產出等3項(詳表2之前3項),查105至108年度該3項目之達成值呈增加趨勢且均高於目標值,尚稱達成預期。而於推動及應用相關成果上,則係以技術支援服務件數、災害應變作業之情資彙整率及服務滿意度、提供中央及地方政府使用災害應變決策輔助系統次數、防災資訊應用服務平台提供服務之加值整合資料與圖資數量、相關示警推播數、以函文等正式管道提供服務件數、相關合作交流及推廣宣導場次及人次、透過各大學協助地方防災能量提升之情資使用達成率、推動跨國防災科技研究計畫與國際人才培育人次等作為評鑑項目;查其中108年度提供中央及地方政府使用災害應變決策輔助系統量3萬7,560次較107年度3萬9,133次降低;108年度經函文等正式管道提供服務610次亦較105至107年度之各為627件、641件及622件降低;檢視108年度透過各大學協助地方防災能量提升之情資使用量尚未達分母數120件,復因部分大學傳遞負責市縣情資數量明顯偏低,容待檢討改善。另前揭各推動及應用相關成果評鑑項目108年度目標值多有低於以往執行成效情形,查除表2所列之4.以技術支援服務件數及11.透過各大學協助地方防災能量提升之情資使用達成率目標值外,其餘各評鑑項目皆有108年度目標值設置低於以往達成值情形(詳表2),容待檢討提升。
表2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近年度目標達成情況說明表
項目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目標值
(預算)
達成值
(決算)
目標值
(預算)
達成值
(決算)
目標值
(預算)
達成值
(決算)
目標值
(預算)
達成值
(決算)
1.防災科技應用技術發展(件)
16
16
16
18
18
20
25
26
2.災害分析與研究及技術報告(件)
6767
70
71
72
74
76
76
3.年度具代表及指標性之學術產出(篇)
32
32
35
35
37
39
41
42
4.技術支援服務:包含公私部門災害防救任務及業務支援推動(件)
50
50
53
55
57
58
61
65
5.災害應變作業
N/A
N/A
情資彙整率91%,情資研判服務滿意度N/A
情資彙整率91%,情資研判服務滿意度N/A
情資彙整率95%,情資研判服務滿意度85%
情資彙整率95.1%,情資研判服務滿意度94%
情資彙整率95%,情資研判服務滿意度85%
情資彙整率97%,情資研判服務滿意度94%
6.提供中央及地方政府使用災害應變決策輔助系統量
20,000次
29,512次
21,000次
37,183次
25,000次
39,133次
26,000次
37,560次
7.防災資訊應用服務平台提供服務之加值整合資料與圖資數量
28單位
165類別
28單位
165類別
28單位
170類別
37單位
391類別
28單位
190類別
37單位
399類別
28單位
190類別
40單位
420類別
8.利用頻寬網路接收平台災害示警推播數(人次)
N/A
N/A
N/A
N/A
2,000萬
2,014萬
2,000萬
3,000萬
9.平台經函文等正式管道提供服務(件)
610
627
630
641
600
622
600
610
10.合作交流與推廣宣導
18場
3,400
人次
18場
3,518
人次
20場
3,500
人次
22場
3,745
人次
22場
3,800人次
25場
3,964
人次
22場
3,800人次
24場
4,400人次
11.透過各大學協助地方防災能量提升之情資使用達成率(說明)
N/A
N/A
N/A
N/A
85%
86.3%
90%
91%
12.推動跨國防災科技研究計畫與國際人才培育計畫
N/A
N/A
N/A
N/A
3場
80人次
3場
86人次
3場
80人次
3場
90人次
說 明:公式為[(平時情資整合數+災時情資使用數)/120件]*100%。120件之設定方式及內容為120=106年度之月平均數60件/12縣*22縣再加期許數10件。
資料來源: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提供。
(三)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重點選手占所有選手比率偏低,且東京奧林匹克運動會奪牌目標值低於以往,允宜檢討改善
該中心105至108年度各培育選手535人、613人、906人及699人,據該中心說明,108年度培育選手數較107年度大幅減少23%係因改以東京奧運為培訓重點緣故。查前揭期間培育重點選手實際數各為16人(目標數11人)、26人(目標數10人)、25人(目標數10人)及36人(目標數27人)(詳表3),雖呈概增且較目標數為高,惟占培育選手比率僅各為3%、4.2%、2.8%及5.2%,比率尚偏低;另前揭目標數之設置除108年度外均低於以往重點選手實際數,難具激勵效果,允宜研謀提升。
另檢視奪牌情況,2016年里約奧林匹克運動會奪牌目標為3金2銀1銅,惟實際奪牌數僅有1金2銅,未達目標;2017年台北世大運奪牌目標為獎牌排名保七搶五,實際獲排名第三;2018年雅加達亞運會奪牌目標為超越10金,實際獲17金19銀31銅;2019年拿坡里世大運奪牌目標為7金,實際獲9金13銀10銅(詳表3),前揭賽事雖幾達奪牌目標,惟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之成績尚待提升且有區域性運動會奪牌目標設置偏低情形。而2020年東京奧林匹克運動會已因新冠疫情致賽事延期,我國預設奪牌目標為超越1金2銅,然於重點選手數較2016年奧林匹克運運會增加125%下,奪牌目標尚較上次之3金2銀1銅為低,容須檢討提升,該中心宜就各分項賽事詳加檢討提升獎牌目標數並切實執行,俾增成效。
表3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近年培育選手成效及奪牌情況表 單位:人、奬牌數
105年度
運動比賽類別
實際培育選手數(A)
(A)中培育重點選手目標數
培育重點選手實際數
各比賽別
奪牌目標
各比賽別
實際奪牌
2016年里約奧林匹克運動會
535
11
16
3金2銀1銅
1金2銅
106年度
運動比賽類別
實際培育選手數(A)
(A)中培育重點選手目標數
培育重點選手實際數
各比賽別
奪牌目標
各比賽別
實際奪牌
2017年台北世大運
613
10
26
獎牌排名
「保七搶五」
獎牌排名第三(26金34銀30銅)
107年度
運動比賽類別
實際培育選手數(A)
(A)中培育重點選手目標數
培育重點選手實際數
各比賽別
奪牌目標
各比賽別
實際奪牌
2018年雅加達亞運會
906
10
25
超越10金
17金19銀31銅
108年度
運動比賽類別
實際培育選手數(A)
(A)中培育重點選手目標數
培育重點選手實際數
各比賽別
奪牌目標
各比賽別
實際奪牌
2019年拿坡里世大運
699
27
36
7金
9金13銀10銅
2020年東京奧林匹克運動會
超越1金2銅
賽事延期
資料來源: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提供。
(四)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於公私都市更新案件執行多未達目標進度,住宅及都更知識研究業務則多待精進,另不動產活化利用未達目標
依該中心預算書所列業務計畫,該中心營運計畫有公私都市更新案件加速推動計畫、住宅及都更知識研究發展、不動產活化利用計畫等3項。茲說明如次:
1.公私都市更新案件加速推動計畫:該中心108年度執行中之公私都市更新案計有13案,分別為台北市信義區兒童福利中心B1-1基地、B1-2基地、A1基地、B2基地、B3-2基地、A2基地、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基地都市更新案、臺北市大安區嘉興街都市更新案、臺北市中山女中南側地區都市更新案、行二及行三公辦都市更新案、臺北市大同區捷運圓山站西側地區都市更新案、新北市板橋浮洲商業區都市更新案及新竹市建功高中南側地區都市更新案,前揭13案中目前(含預計)自辦者5案、招商案則有7案、另未定方式1案,自辦案中有未達目標進度情形者5案(占自辦案總數100%),招商案中未逹目標進度者2案(占招商案總數28.6%),未定方式1案亦未達目標進度;而自辦案中未達目標原因有相關準則訂定及行政審議時程延宕、須與產權所有人及主管機關協調或待尋出資者、發生流標情形致延遲等;招商案未達目標原因則有推動地上權招商因相關條件須調整而致投標延宕、周邊道路及區徵尚未完善致須延後招商及發生流標情形等,另未定案部分則係尚須先與公、私地主協調整合再確認啓動相關變更程序等。
2.住宅及都更知識研究發展:評鑑項目包括:(1)與外界專業機構合作研究辦理「都市更新產業職能基準及推動能力鑑定」;(2)評估推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3)都市更新相關規劃、調查與分析範圍內基本資料、提出都市更新計畫或都市計畫變更、辦理可行性評估;(4)住宅及都市更新法令或專業知識之教育訓練與推廣;(5)進行國際交流等5項方式辦理;依108年度績效評鑑會委員初步意見各項目主要加強改善方向依次為(1)項:可強化整合資源並推動認證及擴大認證運用之範圍及價值,並須強化相關從業人員專業知能;(2)項:宜設立標準化作業程序或建立適當傳承學習制並強化教育訓練,以加強相關同仁專業知能;(3)項:應檢討釐清目前辦理方式是否屬核心業務,允宜研擬常見樣態分析及相關處理作業流程等以協助各機關自行完成基礎評估事項再由住都中心同仁負責整體區域開發效益等更全面性工作;(4)項:允宜加強準備受教者所需議題面向及合適深度以增教育訓練效益;(5)項:允宜加強短期增聘外語人才並長期訓練同仁加強外語訓練以具國際交流能力,俾利達成目標(詳表4)。
3.不動產活化利用:該中心107及108年度辦理之不動產活化利用為新北市林口世大運選手村社會住宅活化利用案,該案108年度可租戶數為3,490戶,衡量指標為住宅簽約公證及點交達2,500戶,惟實際簽約點交1,685戶(詳表5),僅為目標值之67.4%;復依108年度績效評鑑報告草案,該年度為健全社區生活機能擬引進店鋪55間,惟實際出租33間,僅達目標值之60%;另該年度為結合產業創業機能並提升住宅政策效益,擬出租予非營利團體並完成簽約點交目標為250戶,惟實際出租47戶,僅達目標值之19%,辦理成效容待提升,允宜詳予釐清未達目標原因並妥研具體因應方案積極辦理,避免因出租率不足致使社區管理費收入再次不敷支應相關支出情形發生。
表4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住宅及都更知識研究發展成效說明表
衡量指標
細項衡量指標
評鑑委員主要建議改善意見
住宅市場基礎資訊蒐集、統計分析及研究
與外界專業機構合作研究辦理「都市更新產業職能基準及推動能力鑑定」
1.宜考量中心人力業負擔情形及各項職能設立證照之必要性,加強整合資源,並擴大證照之運用範圍及價值,且得視情形酌收認證費用。
2. 建議可強化推動認證並強化相關從業人員專業知能。
評估推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
1.住都中心發現其同仁及採購評選之租賃等相關公會等多數業者缺乏承作政府專案經驗,宜考量強化相關教育訓練、採用學徒制學習或製作標準程序(SOP)等方式協助加強人員之相關知能及經驗傳承。
2.包租代管業務除辦理評選外,請住都中心說明評估方案成效及優缺點。
都市更新相關規劃、調查與分析範圍內基本資料、提出都市更新計畫或都市計畫變更、辦理可行性評估
完成1案可行性評估作業
1.已完成15案可行性評估。住都中心面臨各級機關土地活化及都市更新需求量極高情形 ,須釐清是否為核心業務。
2.建議住都中心可研擬常見樣態分析及相關處理作業流程等,協助各機關自行完成基礎評估事項,再由住都中心同仁負責整體區域開發效益等更全面性工作。
住宅及都市更新法令或專業知識之教育訓練、推廣
辦理2場次教育訓練講習(200人次)
1.已辦理4場次教育訓練講習(248人次)。
2.業務推動過程中,面臨中心內部和外部與會人員對議題有興趣面向或深度有差異情形,建議未來辦理前,宜先調查參訓之需求,以利增訓練效益。
進行國際交流,分享執行經驗,拓展我國國際能見度
辦理1場國際交流研討會
1.108年度辦理2場國際交流研討會,出席350人。
2.業務推動過程中,面臨現有承辦人員外語能力無法因應業務推動情形,建議除短期增聘外語人才外,長期應透過內部訓練或薦送同仁參加外部訓練,以利提升同仁外語能力。
3.臺灣國別於歐、美、日、韓之體制與文化,都市更新應別注重地方居民生活價值之創造,進而與他國分享相關經驗。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提供。
表5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不動產活化利用成效說明表
年度別
縣市或
直轄市別
受託管理
未達預期目標之原因說明
107年度
新北市(林口世大運)
3,490戶
1.本年度入住戶數為826戶。
2.未達預期目標原因為該中心係於107年8月1日成立,旋接續辦理林口社宅看屋選屋、簽約公證點交等作業,且相關招租住戶可自行選擇於107年11月1日至108年2月1日分4梯次入住,受限招租作業時程,爰無法達成預定目標。
108年度
新北市(林口世大運)
3,490戶
1.本年度入住戶數為1,685戶。
2.未達預期入住戶數原因剩餘 房屋為3或4房型,總租金較高,且較不符合當前家戶結構 狀況,對承租人抗性較大。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提供。
(五)文化內容策進院108年度主要業務執行率均偏低,須加強執行,俾達預計成效
文化內容策進院108年度主要辦理業務包括策略研究計畫、文化金融計畫、產業策進計畫及全球市場計畫,均屬年度計畫,108年度預決算數分別為2,838萬9千元及388萬2千元、5,302萬元及905萬9千元、520萬元及410萬5千元、3,500萬元及2,299萬3千元,執行率僅分別為13.7%、17.1%、78.9%及65.7%,允宜加強辦理,俾利依計畫辦理研究及推廣文化內容事業。
綜上,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各場館108年度售票率及票房收入檔數未達標比率多較以往年度為高;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108年度有部分主要評鑑項目成效較以往偏低;另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重點選手占所有選手比率偏低且東京奧林匹克運動會奪牌目標設置低於以往;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公私都市更新案件執行多未達目標進度,住宅及都更知識研究業務則多待精進,另不動產活化利用未達目標;文化內容策進院108年度主要業務執行率均偏低,須加強辦理;另前揭各行政法人宜檢討依激勵原則設置考評目標值等,俾達增進公共服務效益目標。
(分機:1913 游亦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