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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債務基金、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地方建設基金108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一、近年度中央政府財政狀況改善,決算轉為賸餘,惟債務基金108年度財務操作僅提前償還未到期債務50億元,允宜研謀改善 日期:110年3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債務基金、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地方建設基金108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近年度中央政府財政狀況改善,決算轉為賸餘,惟債務基金108年度財務操作僅提前償還未到期債務50億元,允宜研謀改善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鄧凱文

108年度因受景氣回溫、實施所得稅制優化方案、稅課收入優於預期、持續管控歲入歲出差短,及推動開源節流等措施等因素影響,中央政府總決算歲入歲出賸餘為歷史新高之1,207億元,惟該年度債務基金僅提前償還未到期債務50億元,為自103年度以來最低,其所節省利息支出0.23億元,更創近10年來新低。謹說明如下:

(一)近10年度中央政府歲入歲出決算大多為短絀,惟近3年度(106-108年度)轉為賸餘,已有所改善

從近10年度(99至108年度)中央政府歲入歲出決算情形以觀,除106至108年度為賸餘外,其餘年度均產生短絀,10年間合計短絀5,070億元。同期間,除107至108年度並未舉借債務外,其餘8年度各舉借760億餘元至2,800億餘元不等之債務,合計10年來舉借債務數逾1兆3,100億元(詳表1),惟近5年度(104至108年度)財政狀況已漸趨改善,債務舉借金額呈現縮小趨勢,近2年度(107、108年度)更因歲入歲出產生賸餘,均未執行債務之舉借。

表1 近10年中央政府歲入歲出、舉借債務及債務基金提前償還未到期債務情形 單位:新台幣億元

年度

歲入歲出餘絀

舉借債務

債務基金

提前償還未到期債務

利息節省數

99

-1,571

2,242

720

1.80

100

-631

1,291

600

1.99

101

-2,141

2,881

540

6.23

102

-1,254

2,024

40

2.72

103

-1,271

1,911

344

2.45

104

-101

761

710

3.73

105

-442

1,172

774

3.17

106

25

830

284

1.99

107

1,109

0

410

2.45

108

1,207

0

50

0.23

合計

-5,070

13,112

4,472

26.76

說  明:舉借債務係指發行公債及舉辦借款。

資料來源:國庫署。

(二)債務基金108年度提前償還未到期債務50億元所節省之利息數僅0.23億元

從債務基金近10年度(99至108年度)進行財務操作提前償還未到期債務情況觀察,提前償還數額介於40億元至774億元間,合計提前償還債務4,472億元;各年分別節省利息支出0.23億元至6.23億元,合計節省26.76億元(詳表1),雖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歲入歲出產生賸餘1,207億元、收支賸餘322億元,惟債務基金僅提前償還債務50億元,為自103年度(6年來)最低,所節省之債息支出亦僅0.23億元,更創10年來新低。

綜上,鑑於債務基金提前償還未到期債務可節省債息支出,減輕國庫負擔。爰此,該基金允宜視整體財政收支情形,於政府財政狀況較佳之年度,適時進行財務操作提前償還未到期債務,以提高財務運用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