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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基金、保險業務發展基金108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二、走入校園與社區金融知識宣導活動雖達成績效目標,惟國小授課人次比率高於中學及大專,允宜衡酌潛在需求及人數精進配置,俾提升宣導效果 日期:110年3月 報告名稱:金融監督管理基金、保險業務發展基金108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金融監督管理基金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張峻萍

金融監督管理基金108年度「推動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計畫」預算數3,603萬4千元,決算數4,822萬3千元,係推廣金融知識普及計畫、辦理消費者保護業務宣導及補助受指定之法人辦理團體評議等經費;另該年度關鍵績效指標列有「三、強化投資人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1.強化金融教育宣導普及金融知識」,衡量標準為「走入校園與社區金融知識宣導活動」場次、人次及總助益性(活動結束後問卷調查滿意度統計)。經查:

(一)金融消費爭議易發生,提高知識素養,有助維護消費者權益

金融服務專業性偏高,隨著其消費日益普遍,商品推陳出新,易發生交易糾紛。一般消費民眾依循司法、申訴、評議等途徑維護權益皆屬事後補救措施,建立正確消費觀(如信用卡用卡觀念)、金錢觀、理財觀、債務管理觀、基本金融消費常識、詐騙防止與救濟等知識素養,有助於保護個人與家庭權益,減少部分金融消費爭議,自消費端協助穩定金融秩序。

(二)走入校園與社區金融知識宣導活動場次、人次及總助益性雖達成所訂目標,惟配置上國小授課人次比率高於中學及大專

金管會自95年起訂定「金融知識普及工作推動計畫」,已邁入第5期工作階段(107年至109年),辦理金融知識線上競賽、財金知識講座、消保新知宣導、投資未來系列講座、金融知識推廣計畫研習、走入校園與社區金融知識宣導活動等。107年度及108年度皆將走入校園與社區金融知識宣導活動列為關鍵績效指標衡量,茲說明如下:

1.皆達成所訂目標:場次及人次目標值皆為440場次及5.5萬人次,107年度實際值為553場次及5.9萬人次,108年度實際值為538場次及5.9萬人次;另107年度及108年度總助益性目標分別為84%及86%,實際值分別為84.37%及87.29%,皆達成所訂目標。

2.校園授課人次比率與學制人數及需求未相當:中學及大專生相對於國小,將進入社會自行擔負金錢管理與消費階段,建立金融知識基本學養之需求更具優先性。細究該2年度所辦活動中校園授課情形,國小比率遠高於中學及大專,與各該年度學制人數相對比率及潛在需求不甚相當(詳表1),配置上容有精進空間。

表1 金融知識宣導授課人次比率與學制人數分布對照表

單位:%、萬人

學制別

國小

國中

高級中

等學校

大專

合計

金融知識宣導

授課比率

107年度

原始比率

30.20

11.03

3.62

1.45

46.3

換算比率

65.23

23.82

7.82

3.13

100.00

108年度

原始比率

27.14

8.18

5.95

1.67

42.94

換算比率

63.20

19.05

13.86

3.89

100.00

學制人數

分布

106學年

人數

114.7

65.3

79.7

127.4

387.1

比率

29.63

16.87

20.59

32.91

100.00

107學年

人數

115.9

62.4

74.6

124.5

377.4

比率

30.71

16.53

19.77

32.99

100.00

108學年

人數

117.1

60.8

68.9

121.3

368.1

比率

31.81

16.52

18.72

32.95

100.00

說  明:金融知識宣導授課對象另包含社區、原住民、新住民、高齡團體、社福團體、婦女、國軍及矯正機關。

資料來源:金管會及教育統計動態視覺化平臺網頁,本報告彙製。

綜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障奠基於業者自律與消費者知識普及,金融監督管理基金辦理走入校園與社區金融知識宣導活動雖已達到績效指標,惟國小授課人次比率高於中學及大專,核與各學制人數分布與潛在需求不相當,允宜精進配置,俾提升宣導資源效率,廣化金融消費知識學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