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永續發展基金為辦理國土永續發展相關計畫及一般行政管理計畫,108年度預算數1億251萬9千元,決算數5,531萬6千元,執行率53.96%。經查:
(一)該基金連續3年預算執行率低於6成,容待改進
全國國土計畫既已於107年4月30日完成公告,相關計畫工作宜積極進行,以利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業務推動。惟該基金106年度至108年度預算執行率分別為25.09%、50.39%及53.96%,連續3年預算執行率低於6成,容待改進(詳表1)。
表1 國土永續發展基金預算執行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項目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國土永續發展相關計畫
126,657
31,785
119,968
60,526
102,079
55,280
一般行政管理計畫
100
12
200
22
440
36
合計
126,757
31,797
120,168
60,548
102,519
55,316
執行率
25.09%
50.39%
53.96%
說 明:106年度至108年度決算為審定決算數。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提供,本報告整理。
(二)迄至108年12月止相關子法完成率僅5成,恐影響該基金業務推動及直轄市、縣(市)後續工作之進行
另據國土計畫法第45條第2項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3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一併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並於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4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一併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準此,依據國土計畫法規定應訂國土計畫法相關子法共計22項,惟迄至108年12月止已完成11項,其餘11項尚未完成,完成比率僅50%(詳表2),為免影響該基金業務推動及直轄市、縣(市)後續工作之進行,允宜積極辦理。
表2 迄至108年12月止依據國土計畫法規定已辦理完成之子法情形
序號
名稱
依據
條文
訂定情形
發布日期
1
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46條
已完成
105.06.17
2
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4條
已完成
106.03.10
3
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設置要點
第7條 第2項
已完成
106.07.20
4
國土計畫適時檢討變更簡化辦法
第15條第4項
已完成
107.02.08
5
性質重要且在一定規模以上部門計畫認定標準
第17條
已完成
107.02.08
6
重大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認定標準
第15條
已完成
108.06.14
7
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
第19條
已完成
108.03.28
8
國土利用監測辦法
第19條
已完成
108.03.28
9
國土復育促進地區劃定公告廢止辦法
第35條
已完成
108.05.30
10
使用許可公開展覽公聽會及民眾陳述意見處理辦法
第25條
已完成
108.11.29
11
使用許可審查費收費辦法
第24條
已完成
108.11.29
說 明:106年度至108年度決算為審定決算數。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提供,本報告整理。
綜上,迄至108年12月止該基金連續3年預算執行率偏低,且截至108年底國土計畫法應定相關子法完成率僅5成,恐影響該基金業務推動及直轄市、縣(市)後續工作之進行,允宜積極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