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8年度於「財產收入-權利金收入」編列7,727萬5千元,惟決算數僅6,407萬1千元,預算達成率82.91%,為近3年度(106至108年度)新低,主要係森林遊樂區委外營運狀況不佳所致,允宜研謀改善。茲說明如下:
(一)權利金收入係森林遊樂區餐宿等委託經營之重要收入來源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每年均將其森林遊樂區餐宿委外經營之租金收入及權利金收入列入其財產收入,近年重大權利金收入包含阿里山賓館案、阿里山遊樂區遊園車服務案、墾丁賓館本館案、墾丁森林遊樂區海濱區案、富源遊樂區案、大雪山山莊(餐廳)及觀霧山莊等,108年度權利金收入決算數6,407萬1千元,占財產收入9,367萬6千元之68.40%,顯為森林遊樂區委外經營之重要收入來源。
(二)106至108年度權利金收入均未達預算目標,且呈逐年下降趨勢,108年度決算數更較106年度縮減16.75%,允宜改善
依農委會所提供之資料(詳表1),其106至108年度權利金收入分別因大雪山餐廳與販賣部、阿里山森林遊樂區遊園車及墾丁賓館委外營運未如預期,致權利金收入達成率介於82.91%至95.82%間,均未達預算目標,且收入數更呈逐年下降趨勢,由106年度決算數7,696萬4千元,降至108年度決算數6,407萬1千元(減幅16.75%),長期以往恐不利森林遊樂區之發展,允宜研謀改善。
表1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6至108年度「財產收入-權利金收入」之預決算情形及未達標原因一覽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達成率
未達標/收入減少原因
106
87,448
76,964
88.01
主要係大雪山森林遊樂區因辦理林道47.1K治理工程,43K以上小雪山區域等處禁止進入,致大雪山餐廳及販賣部委外權利金未如預期。
107
75,369
72,221
95.82
主要係阿里山森林遊樂區遊園車委外營運權利金未如預期所致。
108
77,275
64,071
82.91
主要係墾丁賓館委外營運權利金收入未如預期所致。
資料來源:農委會提供。
綜上,權利金收入係森林遊樂區餐宿等委託經營之重要收入來源,然其收入呈逐年下降趨勢,108年度決算數未達6,500萬元較106年度縮減16.75%,為利森林遊樂區永續發展,允宜研謀改善,以避免持續惡化。
